拿著公安機關的撤銷案件決定書,河南中醫藥大學知名專家王大夫如今格外高興:“這次終獲澄清正名,所受的冤屈一洗而凈,司法鑒定新科技可以說立了大功!”
被打跌倒還是自己跌倒?
原來,2016年6月的一天,王大夫在上班的醫院被一名尋釁滋事的趙姓男子持續毆打,趙姓男子在毆打過程中跌倒并被鑒定為“輕傷”,之后,趙姓男子以被王大夫還手打中胸部造成跌倒受傷為由,要求所在的河南省鄭州市當地公安機關追究“故意傷害罪”責任。
“明明是他重拳猛擊我的時候,自己失去平衡跌倒的,但非得訛著說是我擊中他胸部使他跌倒的,甚至還要求100萬賠償,否則就追究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視頻監控倒有,但事情發生在一瞬間,常人即使看視頻,確實也不大容易分辨清楚。但我明明是受害者,現場目擊證人也能證明,但打人者卻故意虛構事實,非得要求追究我所謂故意傷害罪,你說冤不冤?”
聲像資料司法鑒定新科技成“火眼金睛”
王大夫提到的視頻監控,其中關于趙姓男子跌倒的關鍵過程,大約僅有一秒鐘。因為發生在如此之短的時間內,一般人看起來確實不容易分辨清楚到底是怎么跌倒的。那么,有沒有一種科技手段,能夠幫助鑒別出趙姓男子跌倒的真實原因呢?
有!
一種司法鑒定新科技,叫“聲像資料司法鑒定”,就是辨別類似事件真相的“火眼金睛”!
南京一家權威的司法鑒定機構就相應視頻監控出具的專業司法鑒定報告顯示:“在對視頻進行逐幀慢放分析過程中,可見B(趙姓男子)跌倒前并未受到A(王大夫)的擊打或推搡,從視頻畫面可見B在跌倒前處于向前猛擊A的行為狀態。畫面顯示,他是右腳在前左腳在后,根據通常的行為習慣,此時他是左腳后蹬支撐地面,身體前傾,但是他此時是使用左手擊向A的面部,本身形成了一個極不協調的體位,受猛擊A面部所產生反力作用,重心迅速后移,而此時他的左腳來不及后撤而跌倒。”該司法鑒定報告明確指出:“B跌倒的原因是受其猛擊A時的反力所作用,加之此時其重心不穩所致。”
一紙聲像資料司法鑒定,一下子讓趙姓男子跌倒的原因真相大白,不僅徹底洗刷了王大夫面臨的不白之冤,更使辦案民警、辦案檢察官避免了可能造成冤假錯案并被追責的重大風險,也使趙姓男子因其“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而面臨誣告陷害罪的嚴厲處罰。
什么是誣告陷害罪?
法律專家介紹,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犯誣告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此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