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知行合一”,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一項最重要的內容,其關鍵在于“行”。要在“行”的方面確保實現“權為民所用”,歸根結底在于“嚴以用權”,不斷凈化政治生態。其中的關鍵在于建立健全國家監督體系,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而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的完善,最根本的還是有賴于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健全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實現“讓人民監督政府”。惟其如此,才能保持政治生態凈化的可持續性。
“知行合一”就是要將對“初心和使命”的思想認識轉化到“權為民所用”的施政實踐行動中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這是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國在建設、改革和發展實踐中得出的一條重要經驗。從嚴治黨對于當前我國的發展而言之所以非常重要,正是由于我們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最高政治領導。也正因為如此,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不僅強調要“全面從嚴治黨”,而且將其提升為“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基本組成部分,作為確保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戰略舉措。
全面從嚴治黨的首要環節在于從嚴治“官”。這里所謂的“官”就是指各級領導干部,主要是擔任領導職務的干部尤其是高級干部。“正確的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各級干部是黨領導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的骨干力量,是各項事業的組織者,黨的形象取決于干部的形象,黨的作為取決于干部的作為。因此,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要把我們黨建設好,必須抓住“關鍵少數”;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具有關鍵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進一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政治生態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然而,毋庸諱言,由于缺乏民主法治傳統,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各項制度還不夠完備,長期以來一些領導干部還存在著比較嚴重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一方面,面對全面深化改革的緊迫要求,思想僵化,墨守陳規,對于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做選擇性執行,甚至敷衍了事,“公文旅行”;另一方面,面對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脫離實際,脫離群眾,瞞上欺下,甚至專橫跋扈,濫用權力,徇私枉法。凡此種種,顯然已經嚴重背離黨的性質和根本宗旨。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的講話顯然是很有針對性的,他在講話中特別強調指出,“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從‘知行合一’的角度審視自己、要求自己、檢查自己”。可謂切中時弊,一針見血。
“知行合一”的實現重在于“行”。作為對于黨員領導干部品行的基本要求,“知行合一”首先強調的應是各級領導干部的用權行為,也就是要求應將對“初心和使命”的思想認識轉化到“權為民所用”的施政實踐行動中,而不是流于口號和文字。為中華民族謀復興,為中國人民謀幸福,需要體現在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制定和實施各項政策措施的日常工作中。
全面從嚴治黨的推進,特別是對領導干部進一步提出“知行合一”的要求,是在科學判斷黨的歷史方位的基礎上提出來的。我們黨歷經革命、建設和改革,已經從領導人民為奪取全國政權而奮斗的黨,成為領導人民掌握全國政權并長期執政的黨。在復雜嚴峻的內外部環境中,如何使廣大黨員干部尤其是高級領導干部“不忘初心”“知行合一”,不至陷入“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周期率,是黨面臨的重大歷史性考驗。對此,毛澤東同志早在與教育家黃炎培的那段著名的“窯中對”中就已明確了基本的施政方針,那就是“讓人民來監督政府”,使政府不敢松懈,從而形成“人人起來負責”的局面。鄧小平同志在改革開放伊始同樣明確提出,要有群眾監督制度,讓群眾和黨員監督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習近平總書記更是多次強調,要扎好“嚴以用權”的制度籠子,從而確保實現“權為民所用”。這是全面從嚴治黨,保持風清氣正的黨內政治生態的關鍵所在。
加強制度建設:實現“嚴以用權”的基礎和保障
“嚴以用權”的實現有賴于制度建設的不斷加強。改革開放伊始,我們黨對此就已有比較清楚的認識,這也是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成果、歷史教訓而形成的共識。制度問題具有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是根本性的問題。因此,我國現階段政治發展主要任務之一,就是努力建構并逐步形成治國理政的一整套相對完整的、成型的制度體系,使得權力運行逐步實現規范化、制度化、法律化,加強制度建設不僅是改革自始就提出的重要任務,也成為40多年來改革進程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和重要經驗。
當前,我國發展已進入新時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構建新的更完善的體制機制,是當前新一輪改革進程面臨的重大現實問題,也是這個階段最終需要實現的總任務。
經過70載的建設和探索,我國在經濟社會建設方面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同時在政治建設方面也獲得了重大進展,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已經基本形成了一整套適合基本國情、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政治制度體系: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根本政治制度,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為基本政治制度,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為政治制度的進一步發展和改革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和法制基礎。
因此,就政治建設而言,當前階段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議題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其一,使既有的政治制度運轉起來。通過不斷完善相應的體制機制,使得已經建立起來的各項政治制度在治國理政的各項活動和過程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其二,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特別是當前全面深化改革進程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對既有的體制機制進行改革和發展,使之更加適應現代化建設的內在要求,更能夠有效地應對和解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以及繼續推進現代化建設進程中面臨的種種現實問題。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施政理念,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如上所述,要求領導干部尤其是高級干部“知行合一”,其基本含義從治國理政的角度說,是指要將黨員干部“以人民為中心”的初心和使命與其管理國家和社會公共事務過程中所行使權力的日常施政行為統一起來,實現“權為民所用”。而要確保“權為民所用”的實現,就需要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將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防止其恣意妄為。
面對新時代的發展要求,為了解決好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推動我國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就需要繼續全面深化改革。一方面,必須更加堅定、更加明確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施政理念。堅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一黨的根本宗旨,堅持以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作為施政的依據。群眾利益無小事,如此才能使各項政策措施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這不僅是貫穿我國革命、建設和改革歷史進程的一條紅線,也應當繼續成為全面深化改革所必須堅守的一項基本原則。只有不斷地順應民心、尊重民意、關注民情、致力民生,才能進一步激勵更多的人民群眾更加自覺地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另一方面,必須堅持并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不斷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加強制度建設,進而構建并不斷完善與現代化發展相適應的國家治理體系,這是我國現階段政治發展的一項歷史性的任務。
如果說改革開放伊始我國就已經清楚地意識到并明確提出了加強制度建設的改革議題和任務,那么,明確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則顯現出我們黨在經過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的實踐之后,對這一歷史性任務已經開始形成更加完整和準確的認識。我們必須抓住制度建設這個關鍵,一方面,為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等要素的活力競相迸發,建立充滿活力的體制機制;另一方面,約束和規范行使權力的行為,為保持社會大局穩定、保證人民安居樂業、保障國家安全提供堅實的制度基礎和有力的法治保證,從而確保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這就要求我們在制度建設中始終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尊重人民群眾在實踐活動中所表達的意愿、所創造的經驗、所擁有的權利、所發揮的作用,從而充分激發蘊藏在人民群眾中的創造偉力。
鑒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國家政治制度體系中具有根本性質,所以在現階段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制度體系,使其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發揮其應有作用,首要的一點就是必須發揮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作用。因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體現中國社會主義國家性質、能夠保證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黨在國家政權中充分發揚民主、貫徹群眾路線的最好實現形式。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關鍵還在于“關鍵少數”也即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保持“知行合一”,將其對“初心和使命”的認識體現于日常行使權力的活動中。而為了確保實現“權為民所用”,就需要建立健全能夠體現和貫徹“以人民為中心”思想的國家治理體系。也只有將治國理政的行為納入以人民為中心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確保政治生態凈化的可持續性。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政治發展與國家治理研究”執行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