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作出科學論斷,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科學制度體系,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擁護,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能夠持續推動中華民族實現奮斗目標和偉大復興。
全會指出,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十三個方面的顯著優勢,其中一個是“堅持德才兼備、選賢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養造就更多更優秀人才的顯著優勢”。人才是第一資源。戰略人才是實現組織和國家戰略目標的第一要素和決定因素。發揮制度和體系的顯著優勢,大力開發滿足國家經濟和社會高質量發展需求的國際化戰略人才,是實現中華民族奮斗目標和偉大復興的根本保證。
有效開發國家戰略人才,關鍵在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的法治體系和行政體制等制度系統,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人才評價與激勵、培養與引進的制度結構。
分類分級人才評價的制度設計有待全面落實和在實踐中調整與優化。人才能力、潛力和績效的評價制度安排,對人才的發展目標與工作動機有直接的導向與促進作用。人才激勵制度應該避免事前的“標簽化”和“經濟化”,而是強調事后成果的評價和經濟與非經濟并重的獎勵作用。真正的有高度專業化素質的學者,通常是以事業發展為導向,以追求真理為目標,因為真正有創造性的科學和技術成果,無法用金錢來衡量。
國家戰略人才的開發,應該以內部培養為根本,以國外引進為輔助,從國際戰略競爭的高度,布局和實施國家前沿基礎科學研究人才和國家核心尖端技術與產品開發人才的內部培養與造就體系。商業性產業技術和產品研發戰略人才的使用,應該以企業需求為導向,自主地進行全球范圍內的招募與遴選,同時政府應予以積極的政策支持。
十九屆四中全會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了三個階段的總體目標。這項重大戰略任務和各項目標的實現,需要全國各行各業的工作者和管理者全力參與、積極作為。可以預測,隨著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各項制度安排、制度結構與運行系統的優化與完善,包括國家戰略人才開發在內的國家各項事業,一定能夠通過充分發揮我國制度優勢,進而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得以全面實現。
【本文作者為北京師范大學戰略人才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海南國際戰略人才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席】
責編:楊 陽 / 董 楠(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