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各級財政及時出臺一系列財稅政策措施,對加強重點防控物資保障供應,強化醫務人員激勵保障,對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支持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政策效應日趨顯現。應急管理是人類社會發展面臨的共同挑戰。進入新世紀以來,全球應急突發事件頻繁發生。突發公共事件高頻次、大規模發生,影響范圍廣,破壞程度重。健全完善財政政策支持有效預防、科學處置和災后恢復重建,成為全球經濟社會發展共同面對的一個重要課題。
應急管理制度建設必須挺在事件前面。我國構建的應急管理制度體系,從程序上解決了應急管理的法律依據,從實踐上將不確定性轉化為確定性,從組織上解決了應急管理權責劃分,從操作上解決了應急管理事前、事中、事后階段性工作機制。而財政政策是應急管理的“硬核”,應急管理屬于政府兜底的基本公共服務。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政府職責時,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充分發揮財政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在應急管理中的職能作用,大力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有效供給,這是社會穩定的“防護網”。
目前,財政政策應對突發事件,規避政策安排“碎片化”風險,增強法制性、科學性、系統性、精準性和有效性,降低政策制度交易成本等方面,尚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其一,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模糊削弱了應急管理能力。政府之間、部門之間應急管理事權與支出責任不清晰。如患者救治費、醫務人員補助、科研攻關等支出,雖明確了中央與地方負擔比例,但是事權劃分不夠細化。其二,輕事前預防、重事后投入格局亟待調整。初步統計,應急安全預防性支出與事后處置支出比例是1∶5,即預防性支出1元錢所能達到的效果相當于事后處置支出5元錢的效果,說明事前預防支出比事后處置支出更具效率。目前,事發應急響應支出占比高,事前預防性支出較少,難以發揮應急財政政策效能。一些地方為了“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年初較少安排預備費和預防性公共支出。其三,應急管理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缺失。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政策落實不到位,應急項目支出沒有編制績效目標,不利于事后開展績效評價。其四,應急捐贈物資、儲備物資管理制度存在短板。應急捐贈物資和儲備物資,因到達時間不確定,數額無法預估,造成受贈慢、亂發放、強征用等現象,應急管理物資統籌集中管理的問題迫切需要加以解決。其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資金動態監管偏弱。應急資金分配時缺少項目支出可行性分析,一些部門和地方“重分配過程、輕使用結果”,專款專用監管缺位,未構建程序性的內控監管機制,難以杜絕損失浪費現象。
因此,應加快構建應急管理財政政策體系,推進應急管理依法依規、科學有序、精準有效。
第一,全力支持應急管理能力建設。廓清事權與支出責任,明晰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四個階段政府間、部門間的事權與支出責任,夯實應急管理的“硬核”基礎。強化政策保障能力,研究國內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財政政策成效與教訓,剖析單一財政政策與財政政策組合利弊,建構科學高效的應急管理“政策池”,按事件等級相機選擇政策工具組合。提高政策執行力,支持運用大數據、智能化等技術,建立應對突發事件聯合作戰信息化平臺,不折不扣落實階段性財政政策。
第二,研究設立國家應急管理基金。參照科技、文化、農業、政企合作、融資擔保等基金設立模式,著眼“補短板”考慮,研究設立國家應急管理基金。多元籌措資本金,中央和地方從每年財政收入增量中按一定比例劃撥,亦可引入國際國內金融資本、社會資本、私人資本入股,中央設立母基金,各省設立子基金。組建股份公司,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組建應急管理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各省設立分公司,隸屬財政部,實施垂直管理。實行市場化運作,正常年景通過市場化運作實現保值增值,偶遇突發事件年度則集中發力,以解決千頭萬緒的應急之需。改變通過預備費、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應對突發事件支出,避免“現上轎,現扎耳朵眼”。降低制度交易成本,設立專用基金應對突發事件,可以避免“臨時找錢”“突擊花錢”“九龍治水”無序行為,減輕產出效率低、透明度差、公信力弱的風險隱憂。
第三,完善應急管理經費預算安排。探索構建應急管理預算支出框架。一是加大預防性投入。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模式,將包括捐贈資金在內的所有資金納入預算管理,設置“一個進口”“一個出口”統籌管理,增強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穩定預期。二是調整預備費提取比例。探討提高預備費提取比例的可行性,可以擴大1個百分點。對當年預備費、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結余,原則上不再用于當年一般性預算支出,允許將其結轉到下年繼續滾存使用。三是拓寬資金籌措范圍。出臺PPP應急管理制度、增發國債或專項債等,創新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多元供給機制”,嚴格預算執行和動態監管,紓解“緊平衡”收支矛盾。
第四,嚴格突發事件支出全面績效管理。樹立用績效對沖風險的意識,應急條件下的績效管理就是遏制風險蔓延,應急支出績效目標就是對沖公共風險,防止衍生風險等導致的浪費。差別化設計績效目標,建立應急管理財政專家庫,廣泛吸收行業專家智慧建言。區別層級政府、不同區域設計差別化績效目標和指標,要聚焦精準性、時效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加強政策績效評價,強化對基層政府政策績效評價,評價政策是否及時到位,補助政策是否合理,政策是否公開透明,政策是否達到預期產出效果。捐贈物資統籌集中管理,實施一個單位歸口管理制度。
第五,完善應急財產征用補償制度。一是健全征用補償規范。完善應急物資征用決定書、送達征用決定書、辦理征用物資交接、財產返還程序、及時實施補償和補償結果公示制度。二是制定征用補償標準。按照“分類管理、科學核定、市場為主”等原則,制定補償方式,出臺補償標準。三是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健全政府、企業、個人財產征用風險分擔機制和補償核查制度,以減少道德風險進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