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面臨金融供求結構失衡,供給總量不足;金融產品功能單一,同質現象突出;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尚不完善的現實困境。鑒于此,實施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需要優化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增強農村金融供給能力;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模式,滿足農業經營主體的多元化需求;強化對農村金融供給風險的控制力度,完善風險分擔機制。
【關鍵詞】農村金融 供給側改革 資源優化 【中圖分類號】F832.35 【文獻標識碼】A
在大力發展農村經濟的背景下,金融供給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與解放生產力、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加速器”。然而目前我國農村金融供給問題依然突出,金融供給仍處于低效率的狀態,金融結構、金融產品、金融服務與農村市場需求存在一定的不適應性。因此,實施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對完善現代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補足農村經濟發展短板,助力精準扶貧和農村供給側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農村金融供給助推農業供給側改革
農村金融供給為農業供給側改革提供強有力的資本保障。農業供給側改革涉及到生產力調整和生產關系的變革,農業供給方面涵蓋了土地、勞動力、資本、創新四個要素,資本是其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以資本為代表的金融服務供給是實現農村經濟發展的最重要環節。顯然,農業供給側改革離不開金融的支持,特別是在農業生產率低下、涉農資本匱乏的欠發達地區,開發適合農村需求的金融服務產品,不斷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多元化金融產品需求,對實現農業供給側改革的目標——提高農業的綜合效益和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和提升價值。
農村金融供給為農業供給側改革提供高效率的服務和高質量的金融產品。在農業供給側改革的要求下,實現資源要素最佳配置和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破解農村經濟發展瓶頸問題,需要農村金融服務求創新、抓機遇、促發展,以多層次金融服務和優質產品,滿足農村經濟社會對金融服務產品多元化的需求。在農業供給側改革的倒逼下,諸如農產品加工、流通、農業科技、糧食收儲、商貿物流等供給側改革的重點領域,金融機構能夠為其提供較優服務,提升金融供給產品的質量和效率,解決資金供求矛盾,降低涉農企業或者行業的融資成本,提高涉農企業效益,成為農業供給側改革的重要推動者。
農村金融供給有效調節農業供給側的結構性矛盾。農業供給側面臨資源供給不足和農業生產成本上升的困境,為此,需要對農產品實施去庫存、降成本、補短板等措施。在這一過程中,金融業作為農業供給側所需資金的供給方,能有效調節農業供給側存在的結構性矛盾和問題,建立合理的資金供求調節機制。如定向投放或者收縮金融資源,吸引各類資源隨著資金的流動而流動,以此帶動實現人才、物資、信息等其他資源的彈性配置以及向農業現代化企業傾斜,抑制無效產品供給,控制資源高消耗地區的農業生產;大力發展特色農業、生態農業、有機農業、高端農業;加大生產性資金投入,優化現有金融產品結構,為農村電商創業提供信貸支持,擴大財政保險保費補貼范圍。
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面臨供求結構失衡,供給總量不足,金融產品功能單一,同質現象突出,風險防控體系尚不完善的現實困境
農村金融供求結構失衡,供給總量不足。伴隨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鎮化率的不斷提高,涉農產業面臨轉型升級的機遇,同時,農村土地流轉加速推進,農戶生產規模擴大,消費結構轉型升級。這些都使得金融需求缺口變大。但是由于農業的弱質性、農業生產投資周期長以及金融機構對農業存在較大的資金供給風險、供給成本,正規金融機構貸款門檻高、擔保要求高、審批程序復雜,提供貸款的意愿較低,貸款金額增速緩慢,投放比例減小,資金供給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農業金融需求和農戶需要。另外,銀行類金融服務網點近年來雖然持續增加,但涉農金融機構往往限于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農商行等,總體偏少,偏遠地區的網點更是稀少。
金融產品功能單一,同質現象突出。總體來看,目前面向農村的金融產品主要有存款、匯款、通存通兌和短期貸款等,多以小額、分散為主,業務內容相對傳統,產品功能單一,同質現象突出,缺乏地方適用性,尤其針對農村新型經營主體和規模化經營項目的信貸產品相對較少,信貸、證券、租賃、期貨、外資銀行、互聯網金融等在農村市場份額很小。與此同時,一些金融機構過于重視對大型企業的資金支持,忽視農村中小企業的金融需求,為農戶生產急需的抵押擔保業務等金融產品偏少,影響了農業的擴大再生產。
農村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尚不完善。農村金融信貸存在市場準入機制不完善、投資效益不穩定、經營管理不規范以及缺乏有效資產抵押等問題,尤其是資產與負債迅速增加,面臨結構性風險和整體經營壓力。當然,農村金融風險的存在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例如,農業受自然因素影響比較大,農村金融市場的監管難度與強度大,金融機構信貸和財務管理制度寬松,有些貸款企業經營不規范,以破產逃避債務。此外,由于長期以來城鄉二元結構的影響,城鄉發展存在差距,農村金融制度建設難于城市,農村信用體系不完善,欺詐貸款、惡意逃債時有發生。
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要優化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模式,強化對農村金融供給風險的控制力度
優化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增強農村金融供給能力。一是針對不同區域的優勢特征,充分利用大數據、互聯網等科技手段,進一步完善經營區域結構,加強金融網點基礎設施建設,并將大型金融機構業務重心下移,提高偏遠地區以及鄉鎮的服務覆蓋范圍。二是推進農村資產評估和融資擔保制度建設,加大農業保險、融資擔保財稅支持力度,建立寬嚴有度的涉農信貸準入、退出與監管機制。三是積極探索多種金融合作模式,如設立由政府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的政策性投資機構與信托公司,建立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農村金融市場,激勵更多的金融機構將金融業務向農村延伸。四是多渠道供給資金,如進一步增加農村商業銀行的數量,吸引更多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農村設立網點,擴大融資來源;創新擔保方式,拓寬融資渠道。
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模式,滿足農業經營主體的多元化需求。一方面,創新信貸產品,擴大有效抵押擔保品范圍,如金融機構與當地保險公司合作,推出“信貸+保險貸款”金融產品,滿足農村市場適當的、有效的差異化需求。另一方面,創新服務模式,建立健全農村金融法律法規體系,解決農村金融供求雙方因缺乏溝通而導致的信息不對稱,不斷對農村金融機構信貸數量的投放力度加以調整,并合理使用獎勵、補貼的方式發揮相關財稅政策的作用,引導農村金融產業健康發展,讓農村金融服務更加便捷。
強化對農村金融供給風險控制力度,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加強農村金融監管法律法規建設,健全金融服務法規體系,完善農村地區民間借貸相關法律,保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金融風險意識,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將農業經營主體納入征信管理系統,通過建立農村信用褒獎懲戒機制,以及推進農村征信“大數據”建設,完善征信數據采集。建立政府、村委會、聯保戶等融合互動的信用監督機制,確保互保主體間信用的有效監督。另外,完善農村金融風險分擔補償機制,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與保險公司、擔保機構合作,解決農村信貸難問題,有效降低金融供給風險;通過開發多種類型的涉農產品保險,尤其是主要農作物以及農產品,讓農業保險能夠真正地為村民分擔風險,提高農村金融信用管理水平。
(作者分別為華南理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導,廣東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會秘書長;華南理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
【參考文獻】
①史小艷:《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路徑創新研究》,《經濟論壇》,2016年第7期。
責編/謝帥 美編/宋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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