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社會階層既是促進我國階層關系和諧穩定的關鍵群體,也是構建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重要力量。而作為一種創新統戰工作的機制和方法,新聯會在積極引導新社會階層進行政治參與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認,當前新聯會發展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為了更好發揮新聯會的凝聚作用,需要處理好“精英”與“草根”、“治理對象”與“治理主體”以及“自組織”與“他組織”的關系。
【關鍵詞】新社會階層 社會治理 組織化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識碼】A
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我國市場化程度和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社會結構發生巨大變化。尤其是科技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不僅拉大了人際距離,使得社會結構的有機團結面臨挑戰,而且形成了近1億的新社會階層人士,使得社會原子化現象加劇。因此,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而如何將新社會階層人士組織起來,參與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是需要深入思考的問題。
引領新社會階層人士著眼增進共同體利益,是新時代社會治理的迫切之需
作為身份靈活的體制外人士,新社會階層人士具有適應市場經濟環境的知識儲備、專業優勢以及競爭意識,表現出思維活躍、觀念多元、人格獨立等特點,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
傳統社會治理存在的結構性問題,使得新社會階層的訴求日益顯現。一方面,新社會階層對社會治理有較強的參與意愿和參與能力,但缺乏有效的制度化參與途徑。當政治政策環境和社會發展趨勢對之有利時,新社會階層人士會對未來充滿穩定預期,認同現行秩序。反之,當自我價值難以實現,尤其是隨著財富的增加和社會地位的提升,制度化的參與渠道不足時,新社會階層人士便會尋找非制度化的政治參與方式。另一方面,傳統社會治理體制使得新社會階層有效參與社會治理面臨挑戰。近些年來,社會變遷導致的社會疏離感已經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比如,基層社會的干群矛盾、企業內部的勞資矛盾、鄰里之間的糾紛等,受制于一些地方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穩定的機械化操作,治理成本高且效果不佳。
當前,我國社會關系需要重建、社會結構需要調適、社會治理理念和方式需要轉變,尤其是在新技術不斷發展的當下,引領新社會階層人士著眼增進共同體利益,已經成為新時代社會治理的迫切之需。
新社會階層是促進我國階層關系和諧穩定的關鍵群體,也是構建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重要力量
從社會學的視角來看,分化是社會發展的一種動力。沒有適度分化,社會發展將失去動力,但若是缺乏整合的過度分化,又會導致社會秩序紊亂,社會良性運行遭到破壞。因此,國家治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對分化的社會及時進行整合,使得各社會群體按照制度規范以一定的方式組織起來,進而實現安定有序又保持活力的國家治理目標。
那么,當前我國社會需要何種程度的組織化?分析這個問題需要和整個社會的組織化狀況相聯系。改革開放前,我國社會是一個高度組織化的社會,即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通過城市單位制、農村人民公社制等實現全體社會成員的高度組織化。但這在實現社會安定有序的同時,也扼殺了社會流動,使社會日益喪失活力。改革開放后,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日趨完善,傳統的社會管理體制解構或衰落,體制外部門不斷成長壯大,人員大多處于無所屬狀態,這實際上是一種去組織化或者非組織化的狀態。必須看到,這種狀態一方面是社會活力所在,另一方面也是社會整合的重心所在。
從歷史邏輯來看,新社會階層的組織化也可以說是社會的再組織化,但是這個再組織化必須基于社會治理的新思路,即建設共建共享共治新格局。新社會階層的組織化必須要堅持程度適中,才能有利于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從新社會階層組織化的進程來看,自2001年黨中央首次提出“新的社會階層”以來,新社會階層人士便積極投身脫貧攻堅、救災濟困、慈善公益等公共領域,并與其他各類社會治理主體良性互動,推動社會治理由行政主導結構向政府、市場、社會共同參與的多元治理結構轉變。可以說,新社會階層已經成為促進我國階層關系和諧穩定的關鍵群體,也是構建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重要力量。
促使新社會階層有效參與社會治理需要加強制度設計
將新社會階層納入社會治理主體,實質就是將不斷分化的新社會階層整合到社會的權力結構中。典型的例子便是“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誼會”(以下簡稱“新聯會”)的成立。作為一種創新統戰工作的機制和方法,新聯會在積極引導新社會階層進行政治參與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不可否認,當前新聯會的發展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為了更好發揮新聯會的凝聚作用,需要處理好三個關系。
一要處理好“精英”與“草根”的關系。已有的新聯會主要成員(理事、常務理事、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等)大多是新社會階層的代表人士。按照新聯會的定位,其是新社會階層人士的廣泛聯合,應著力處理好“精英”與“草根”的關系,以開放的格局打造向心聚力的平臺。一方面,每個新聯會成員都有義務聯系更多的新社會階層人士,宣傳介紹黨對新社會階層人士的政策方針;另一方面,應通過教育引導、聯絡聯誼、創業服務、咨政建言等活動將更多的新社會階層人士凝聚在新聯會周圍,促使其成為大統戰格局中的重要節點。
二要處理好“治理對象”與“治理主體”的關系。新聯會具備促進新社會階層由統戰工作對象轉變為統戰工作力量的條件和能力。因此,應在統戰部門的指導下,將新聯會打造成發揮統戰力量的重要平臺。在新聯會的建設過程中,應引領新社會階層從社會治理對象轉變為社會治理主體,成為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當然,新社會階層有效參與社會治理會涉及體制機制方面的改革和創新。社會治理轉型并非單一領域的制度變遷,而是整體層面的系統性變革。具體而言,就是新聯會的工作機制和方法需要充分考慮對象的特殊性,并在組織方式、運行機制、約束機制等方面進行不斷創新。
三要處理好“自組織”與“他組織”的關系。不可否認,新聯會是自上而下推動建立起來的,具有明顯的他組織特征。但新聯會若要成為社會治理的重要力量,則有賴于其自主發揮作用。從當前各地的實踐來看,“特色”是新聯會發揮向心力、凝聚力的重要因素。新聯會根據資源優勢,創造性地打造自身“特色”,并堅持以此開展活動。可以說,“特色”是自組織的突出特點以及生命力所在。因此,新聯會發展應著力處理好“自組織”與“他組織”的關系,堅持在統戰部門的指導下,自主開展活動。
總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的社會治理已經有了明確的思路和要求,新社會階層參與社會治理已成必然。而新聯會在新社會階層組織化的過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能夠助力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建設,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現。
(作者分別為上海大學社會學院教授;上海大學社會學院博士研究生)
【注: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新社會階層的社會流動與社會政治態度研究”(項目編號:17ZDA111)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是建構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重要力量》,人民政協網,2019年12月5日。
②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責編/孫渴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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