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過長期的努力,我國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基本確立,并且逐步完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比如組織結構松散、救助能力薄弱、救助方式單一等。因此,應通過完善基層社會救助組織結構、強化基層社會救助能力、優化基層社會救助模式等措施加以彌補,為基層社會救助工作的科學、穩定、有效開展提供有力支持。
【關鍵詞】社會治理 社會救助制度體系 民生問題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要“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當前,我國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基本確立,為社會救助工作常態化、規范化開展提供了有力支撐。如何在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轉移的背景下將國家層面的社會救助制度優勢轉化為解決基層社會救助難題的能力,成為當務之急。新冠肺炎疫情暴發雖然對基層社會救助工作的展開提出了新挑戰以及新要求,但也為明確基層社會救助制度體系短板、確定基層社會救助制度體系目標提供了機遇。因此,各級政府應以疫情防控為契機,對基層社會救助制度體系中的短板進行及時彌補,促進基層社會救助制度體系不斷健全與完善。
基層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建設存在組織結構松散、救助能力薄弱、救助方式單一的短板
第一,組織結構松散。目前,我國實行的是以政府為主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雖然這種制度體系明確了各級民政部門在社會救助工作開展方面的層級協作關系,并通過基層民政部門與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對接的方式保證了基層社會救助工作的最終落實,但不可否認,這種將社會力量隔絕在外的方式,容易造成社會力量無序、盲目參與的問題。比如,在基層社會救助工作中,一些社會力量由于與民政部門信息不同步,因而出現盲目性的物資捐贈,導致社會救助物資出現結構性失衡現象。
第二,救助能力薄弱。救助能力既是基層社會救助主體開展社會救助工作的重要體現,也是影響基層社會救助工作開展效果的關鍵性因素。雖然政府、社會組織、群眾性自治組織在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的經驗,為救助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力量支持,但受基層社會救助機制不完善、社會救助組織結構松散等因素的影響,基層社會救助能力仍然比較薄弱。一方面,在復雜環境下開展社會救助工作的能力相對欠缺。例如,在面對封城、禁運等突發狀況時,基層社會救助主體在解決困難群眾生活物資需求等方面顯得捉襟見肘、勢單力薄。另一方面,基層社會救助力量分散。雖然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的格局具有巨大優勢,但由于缺乏穩定的組織結構以及成熟的組織模式,社會力量更多地是以分散的方式參與,因此,基層社會救助力量表現出明顯的松散性,難以進一步凝聚成龐大的力量。
第三,救助方式單一。受傳統社會救助理念的影響,個別地區在開展基層社會救助工作時仍存在“一刀切”現象,即簡單粗暴地采用現金補助或者米面糧油派發等方式提供救助。這種救助方式雖然能夠保證困難群眾基本的日常生活,卻無法滿足其真實需求,不利于激發困難群眾的內生動力。
補齊基層社會救助制度體系短板,應完善基層社會救助組織結構、強化基層社會救助能力
完善基層社會救助組織結構。隨著基層社會救助主體日益多元化,原本以政府為主導的社會救助組織結構逐漸出現一些問題。因此,有必要對基層社會救助組織結構進行相應優化,解決職能分工不合理、信息傳遞不到位、活動開展不同步等問題。
一方面,應推動社會救助權力下移。作為社會救助工作的實施主體,民政部門的政策措施直接影響著社會救助工作開展的進度和效果。為適應基層社會救助工作開展的需要,上級民政部門要加大對基層民政部門的社會救助授權,使基層民政部門擁有更大的發揮空間。另一方面,應優化基層社會救助組織結構?;鶎用裾块T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構建由政府人員、社會組織、人民群眾共同參與的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小組,就信息共享、方案商討、科學決策等進行集中性的溝通交流,確保基層社會救助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強化基層社會救助能力。能力建設是基層社會救助工作開展的關鍵內容,也是確保基層社會救助主體能夠不斷適應發展變化的有效保障。對于當前存在的社會救助能力薄弱的問題,要通過多元化的策略予以解決。
一方面,應提高應對復雜情況的能力。當前,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對基層社會救助工作提出了新挑戰。如何在復雜環境下妥善處理遇到的問題,穩定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是基層社會救助主體需要面對和解決的重大問題?;鶎由鐣戎黧w除了要按照既定的方案開展常態化的社會救助工作外,還要根據可能發生的突發性事件制定科學的應對方案,從而確保社會救助工作的有序開展。另一方面,應整合基層社會救助力量。社會救助力量的分散限制了力量凝聚和資源配置的效果。為此,政府部門應將分散的社會救助力量整合起來,爭取發揮其最大作用。首先,應積極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通過提高基層社會救助主體的經辦服務能力,提高基層社會救助效果。其次,應構建開放性、共享性的社會救助信息化平臺,為社會力量及時、準確掌握社會救助信息提供科學路徑。最后,應通過社會救助備案制度以及定向社會救助制度,促使分散的社會力量更加精準地參與社會救助工作,提高實效性。
補齊基層社會救助制度體系短板,應優化基層社會救助模式
當前,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已經從單純的資金物資保障向資金物資保障、生活照料服務以及心理疏導相結合的方向轉變。為精準對接差異化的社會救助需求,社會救助主體要對基層社會救助方式進行持續不斷的優化,以需求為導向,實施科學的社會救助。
一方面,應科學劃分各級民政部門的社會救助主體職能。基層民政部門應充分發揮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深入困難群眾,了解其救助需求,并將獲得的真實信息傳遞給上級民政部門,作為社會救助資源籌集和分配的重要依據。上級民政部門應充分履行統籌職能,按照基層民政部門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配置相應的資源,為基層社會救助工作開展提供豐富的資源支持。另一方面,應開展精準救助、定向救助工作?;鶎用裾块T、群眾性自治組織等在開展社會救助工作時,應充分考慮困難群眾的需求,以需求為導向,進行救助物資的采購和配置。比如,可以通過逐家逐戶走訪調研的方式掌握困難群眾的真實需求,按照需求信息進行定向、精準的救助,保證人民群眾的難題得到有效解決。
(作者為中原工學院法學院講師)
【注:本文系中原工學院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項目“社會工作視角下社區健身與健康深度融合的研究”(項目編號:2018YY034)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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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責編/孫渴 美編/陳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