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在城市發展中起著戰略引領和剛性控制的重要作用,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強化城市規劃工作”。不忘本來,面向未來,可以為當下城市規劃實踐提供借鑒和啟發。本文著眼于中華文明進程中城市規劃演進的大歷史,揭示中國城市規劃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組成部分,關系國家長治久安;著眼于都市社會、未來城市、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的大趨勢,提出有關未來中國城市規劃健康發展的若干建議。
城市規劃與中華文明
中華文明進程是人類史上最宏大最持久的實踐,從中華文明進程宏闊背景上考察城市規劃演進的大歷史可以發現,中國城市規劃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從屬于國家治理體系,是保障國家治理能力的關鍵。
城市規劃與治國。眾所周知,在人類文明史上中國社會發展最特殊的現象,一是中國幅員廣袤,縱橫上千萬平方公里,圣哲立言常以國與天下對舉;二是中國開化甚早,歷久猶存,上下五千年;三是人口眾多,長期占到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是多民族統一國家。古代中國究竟采用什么思想、方法與技術,開拓、摶結此天下,鞏固、發展此天下?在這樣一個宏闊的命題中,中國城市規劃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從中國城市規劃史的角度看:
第一,城市是地域的中心,區域交流之樞紐。中國幅員遼闊,農耕、草原、海洋、綠洲等不同的生態-地理環境哺育了不同的類型的城市,如北京、大同、宣府(張家口)等屬于農耕與草原生態過渡地帶的城市;那些珍珠般散落在沙漠中的綠洲,構成歐亞大陸一個個貿易和信息的中轉站。漢代《史記·貨殖列傳》記載了城市與交通、地域經濟的關系,北魏《水經注》記載了城邑體系與水系的關聯,清代《讀史方輿紀要》記載了城市與地緣政治的關系。中國城市及其體系或網絡的形成為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摶成提供了基本的空間骨架,并在廣域國土空間控制與社會治理中發揮了關節與樞紐作用。
第二,城市規劃是統治者建立空間秩序進而藉以實現統治國家的技術工具,服從于“治國”這個大目標,規劃活動必須滿足國家對大規模的空間與社會的組織與管理需要,這是中國古代城市規劃最基本的也是最核心的功能。正如徐蘋芳所指出的,“中國古代城市從一開始便緊密地與當時的政治相結合,奠定了中國古代城市是政治性城市的特質。因此,中國古代城市的建設和規劃始終是以統治者的意志為主導的”。[1]中國古代城市規劃與以醫治“城市病”為指向的現代西方城鄉規劃明顯不同,西方現代城市規劃出現于19世紀后期,主要是為了應對在工業革命過程中,迅速發展的西歐城市面臨的混亂和污染嚴重等方面的“城市病”。
第三,都城地區是國家與城市網絡的心臟區。都城是國家政治文化的象征,在中國多民族統一國家形成與發展的歷史進程中,首都作為全國政治中心和文化禮儀中心,一直發揮著文化認同、民族凝聚、國家象征的重要作用。秦咸陽-漢長安、隋大興-唐長安、元大都-明清北京等,都成為每一個時代文明水平最為綜合的體現,也是最高的表現形式。[2]都城規劃包括兩個基本的尺度:一是國家/區域尺度上都城選址與都城地區的經營,這是宏觀的經濟地理條件決定的;二是地方尺度上結合具體條件的規劃設計,天-地-人-城的整體創造。都城規劃及其演進脈絡是中國城市規劃史的縮影,北京是中國多民族統一國家首都之肇始,是中國古代都城的“最后結晶”,被梁思成譽為“都市計劃的無比杰作”。[3]
“一個國家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與這個國家的歷史傳承和文化傳統密切相關的。解決中國的問題只能在中國大地上探尋適合自己的道路和辦法。”[4]不忘本來,研究中國城市規劃的基本規律、指導原則和具體方法,不僅可以供今后從事城市規劃實踐借鑒,而且可以為國家的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
中華文明中的城市規劃。通常,中國城市規劃史分為古代(1840年鴉片戰爭以前)與近現代(自1840年至今)兩大部分,其中,近現代又分為近代(1840~1949年)、現代(自1949年至今)。如果將中國城市及其規劃與中華文明史結合起來,則可以在文明史進程中深刻認識不同時代的城市規劃的特色、表現及其影響。參照中華文明分期,以多民族統一國家形成發展進程中城市的作用及其規劃要求為標準,現將中國城市規劃的形成與發展劃分為古國、王國、帝國前期、帝國中期、帝國后期、近現代六個時期(見表1)。
整個中國城市規劃史歷時約10000年,大致以公元前2500年為界,分為前后兩大段,前段古國時期約5500年,這是早期城市與城市規劃起源;后段為王國時期以來約4500年,這是中國城市規劃發展階段,其中王國時期約1700年,此后是約2800年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形成發展時期,包括帝國時期990年、帝國中期587年、帝國后期933年,以及已經歷了180年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近現代。盡管每個時期的時間跨度不一,從500多年到5000多年,但是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即每個階段社會發展都經歷了從大亂到大治(從動亂或戰亂到統一或大治)的過程,空間上國家發展亦由弱而強,由小而大,經過一次又一次由亂而治的循環演進,中國不斷走向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相應地,城市規劃知識積累與進步也呈現出運動、變化、轉變和發展的時代特征。[5]
大變革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綜觀中國城市規劃史,自古國時期中國城市規劃起源以降,五個歷史時期包含了五次社會大變革,每次大變革的時長都有幾百年,其中龍山時代、春秋戰國皆500年,接著三國兩晉南北朝、五代宋遼西夏金蒙古皆300年,最近的一次,如果從鴉片戰爭算起還不足200年。每次大變革的前后,都是中國歷史上的輝煌時期。在清末以來的大變革中,中國人民經歷了戰亂頻仍、山河破碎、民不聊生的深重苦難,盡管如此,自強不息的中華民族卻從未放棄對美好夢想的向往和追求,特別是近百年來經歷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正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中華文明演進強烈的時代節奏感,在中國城市及其規劃上有著顯著的反映。一部完整的中國城市規劃史,不僅是中華文明演進、興起和復興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成為世界上最為壯觀、一脈相承的文明的集中體現。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首先要復興中國城市規劃,一方面,參照中國傳統城市和近代城市規劃發展的輝煌成就,傳承一定時代在世界范圍內堪稱高水平的規劃和建設成就;另一方面,結合當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實際,面向未來城市社會發展,創造新時代的輝煌,賦予中國城市鮮明的政治性與規劃性傳統以新的時代的活力。
中國城市規劃的時代特征
從19世紀中葉開始,中國進入了大變革時代,時人稱之為“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6]隨著中國從封閉走向開放,中國歷史越來越融入世界歷史進程,近現代社會發展明顯受到世界影響,城市規劃呈現出新的特征,現代城市規劃學科形成。[7]與此前中國社會相比,未來中國城市規劃受到三個基礎性界定,即都市社會、未來城市、城市治理能力。
“都市社會”來臨。工業革命以來,伴隨著資本主義工業化的全球性擴展,世界城鄉人口格局發生在根本性轉變。在1850年代至1930年代不到100年的時間內,主要的歐美國家如英國、德國、美國、法國等先后經歷了城市人口超過鄉村人口的過程。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世界性的城鎮化現象日益明顯,2010年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超過了50%。2018年,全球城市化率為55%;據聯合國人居署(UN-Habitat)預測,到2050年全球城市人口將達到62.5億,占總人口(93億)的2/3強。
世界城鎮化不僅帶來了城市數目增多、城市人口、用地規模擴大,同時也帶了前所未有的城市空間消費與需求,對人類社會發展帶來重要影響。1970年代,法國學者勒菲弗爾(Henri Lefebvre)在《都市革命》提出我們正在進入一個新的社會,那就是“都市社會”(urban society)。[8]這個社會最顯著的特征是城市在社會生產與生活中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這個社會的形成和我們以往生活和生產的發展變化有關系,可以從經濟、階級等視角來分析,但是這個社會更需要我們以一種新的視角來看待,這個視角就是空間視野。[9]
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中國被動加入西方霸權主導的世界體系,戰亂頻仍,經濟社會發展緩慢。1980年代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走上快車道,大規模快速城鎮化隨之啟動。1980~2018年,中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由19.39%提高到59.58%,城市特別是大城市、特大城市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地位也不斷提升,已成為國家治理和現代化建設的首要環節,提升綜合國力、參與全球競爭的重要場所,以及體制改革和轉型發展的重要引擎。2006年國務院發布《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城鎮化與城市發展”是十個重點領域及優先主題之一。2014年《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認為,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強大引擎,是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是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重要途徑,是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有力支撐,是促進社會全面進步的必然要求。
據《國家人口發展規劃(2016~2030年)》預測,2030年全國總人口達到14.5億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0%;顧朝林等對中國城鎮化過程多情景模擬顯示,到2050年,中國城鎮化水平將達到75%左右,中國城鎮化進入穩定和飽和狀態。[10]總體看來,1980~2050年的70年間,中國將完成城鎮化的起飛、快速成長和成熟過程,當前正處于城鎮化進程的分水嶺上。有效應對城鎮化后半程復雜的城市社會問題,這是未來中國城市規劃的基本任務。[11]
走向“未來城市”。城市是人類文明的結晶,凝聚了人類科技、文化、政治、經濟等要素,是人類物質與精神成就的最高體現。城市是吸引創新活力的“磁鐵”,是容納發展機遇的“容器”。工業革命以來,隨著現代科技成果在空間上的不斷延展,人類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呈現出遍及地球的“星球城市化”態勢。美國、歐洲、日本、韓國等發達國家和地區正在著手進行未來城市有關實踐探索。美國自1993年開始國家信息基礎設施(NII)建設,2009年IBM集團在愛荷華州迪比克(Dubuque)市開始打造全美第一座“全數字化城市”,2015年美國交通部主辦的“智慧城市挑戰”(Smart City Challenge)成為不同地方貢獻管理智慧和實踐經驗的“競技平臺”;歐盟在2007年提出了“智慧城市”建設目標并付諸實施,2010年啟動以智慧城市平臺(EPIC)建設為代表的七大試點項目;[12]日本的“U-Japan”和“i-Japan”計劃、韓國的“U-Korea”和“U-City”計劃等,也都成為所在國應對未來挑戰的綜合技術策略,涉及交通、能源、基礎設施、社會治理、醫療、教育、旅游等多個領域。[13]
中國未來城市研究與實踐方興未艾。“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建設智慧城市”,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建設“數字中國、智慧社會”,《2018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發展智能產業,拓展智能生活,建設智慧社會”。北京、深圳、成都、杭州、武漢等城市立足自身稟賦優勢,開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大數據共享實踐;[14]阿里、華為、百度、京東等互聯網企業參與“城市大腦”建設項目,推動智慧城市數據共享、平臺建設與日常運營。[15]
未來城市是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相宜、自然經濟社會人文相融的復合人居系統,是物質空間、虛擬空間和社會空間的融合,未來城市規劃設計需要順應、包容、引導智能網聯汽車、5G、能源等技術進步,塑造更加高效、低碳、環境友好的生產生活方式,推動城市形態向著更加宜居、生態的方向演進。廣義的城市規劃,要面向中國與世界的科技、文化、政治、經濟演化圖景進行綜合研判,對中國未來城市的空間形態與規劃、建設、管理、運維等關鍵問題進行持續的研究,為自覺適應和調控未來城市的行動提供戰略方向和行動路線圖,引領城市與人類發展走向可持續的未來。
提高城市治理能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城鎮化與城市發展直接關系國家治理。2019年10月31日,黨的第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與國家治理的角度,就治理體系中的中心城市發展、城鄉融合、空間規劃等提出指導意見。第一,發揮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在“優化政府組織結構”中的關鍵作用。“優化行政區劃設置,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綜合承載和資源優化配置能力,實行扁平化管理,形成高效率組織體系。”第二,發揮城鄉融合與區域協調在“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方面的作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完善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和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制度政策,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構建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第三,加快國土空間規劃、土地用途管控、主體功能區等制度建設。“加快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統籌協調管控制度,統籌劃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管控邊界以及各類海域保護線,完善主體功能區制度。”
城市規劃建設與城市治理能力問題息息相關。2017年2月23~2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考察時要求,“立足提高治理能力抓好城市規劃建設”。2018年11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上海考察時強調,“城市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將城市規劃與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聯系起來,作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實際上提出了面向城市治理的城市規劃這個時代命題。在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時代背景上,重新審視城市規劃,可以對城市規劃的作用及其未來發展獲得新的認知。
未來中國城市規劃健康發展的建議
著眼于都市社會、未來城市、城市治理能力三大趨勢或要求,城市規劃工作要因勢利導,與時俱進,在深化和細化國家規劃機制和體系的過程中,明確工作思路和重點,改進規劃觀念技術與方法,自覺開展城市規劃的中國話語、中國學術、中國知識體系建設。
深化和細化國家規劃機制和體系。規劃體系是社會主義制度文明的組成部分。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先后作出了《關于統一規劃體系更好發揮國家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的意見》《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指明了規劃體系改革的方向。但是,對于城市規劃與國家發展規劃、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的關系,尚需在落實兩個文件中予以明確。[16]
2018年11月印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統一規劃體系更好發揮國家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的意見》提出完善國家規劃體系的目標。“建立以國家發展規劃為統領,以空間規劃為基礎,以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為支撐,由國家、省、市縣各級規劃共同組成,定位準確、邊界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國家規劃體系。”城市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載體,但發展規劃與城市規劃關注的重點并不一樣,發展規劃關注的重點是經濟社會發展。
2019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要求“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將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融合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發揮國土空間規劃在國家規劃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為國家發展規劃落地實施提供空間保障。”城市是一種國土空間類型,屬于國土空間的一部分,但是空間規劃與城市規劃關注的重點并不一樣,國土空間規劃關注的重點是空間資源(特別是國土資源)利用管制。
城市規劃與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都具有“規劃”屬性,且密切相關,但是它們都有各自的關注對象和重點,并不能簡單涵蓋與替代。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在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外,設置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規劃資源局外,設置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廣州市在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外,設置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所謂城市管理委、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都是關注的重點是城市的社會治理與空間治理問題,與治理語境下的城市規劃直接相關,而不是從屬于發展規劃或空間規劃。
建立并完善規劃體系及其機制,將是一個較為長期的實踐過程,需要結合生態文明建設、高質量發展、人民美好生活等時代要求,進一步深化和細化規劃機制和體系問題。例如,2019年12月7日,吳良鏞在中國城市百人論壇《人居高質量發展與城鄉治理現代化》的主旨報告中提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人居高質量發展為抓手,將經濟社會發展、資源環境保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等一系列重要工作擰成一股繩,為廣大人民提供生產、生活、生態合理組織的有序空間與宜居環境,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建設高質量人居環境的過程中,必然要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資源保護、國土空間格局、城鄉環境建設、地上地下空間利用等具體工作。這些工作需要進行專門的研究與落實,制定規劃并監督實施。‘誰規劃,誰實施’,不能以一個部門的工作完全替代其他部門的規劃工作。”[17]
改革完善城市規劃。鑒于城市規劃建設對于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引領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十分重視城市規劃。2015年11月10日,他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上明確提出:“要改革完善城市規劃,改革規劃管理體制。”2015年12月14日,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要改革完善城市規劃,準確把握城市規劃定位,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2019年8月27日,他在聽取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問題整改情況匯報時的講話指出:“規劃是龍頭,在城市建設中發揮著重要的引領作用,規劃科學是最大的效益,規劃失誤是最大的浪費,規劃折騰是最大的忌諱,規劃上不作為,也是最大的失職;北京的城市總體規劃實質上是首都城市規劃,不僅關系到北京的城市發展,更關系到黨和國家工作大局。”
眾所周知,當前我國城鎮化與城市發展正處在一個十分關鍵的階段,快速城鎮化過程中積累了許多突出的矛盾與問題。盡管這些問題不都是城市規劃造成的,但是多與城市規劃有關;盡管單純的規劃手段遠不能解決這些問題,但是問題的解決離不開科學合理的城市規劃。毋庸諱言,長期以來由于規劃事權等種種原因,城市規劃工作存在一系列薄弱環節,如規劃服務于地方層面的經濟社會發展與城市擴張需求,缺乏國家層面城市全面發展及其規劃思考;對所規劃的單個城市知之甚多,而對整個國家或當前的城市體系知之甚少;規劃只針對規劃區,而非行政區劃全域;對建設地區關注較多,對非建設地區關注較少。[18]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將其納入國家規劃體系,在深化和細化國家規劃體制和體系的過程中進行整體謀劃,改革完善城市規劃,進而有效應對都市社會的社會治理、未來城市中技術文化生態的交融問題,切實提高城市治理的系統性、綜合性、公平性、包容性。
建立城市規劃的中國話語、中國學術、中國知識體系。城市規劃,顧名思義,是對城市的規劃。歷史地看,作為中國城市規劃對象的“城市”,事實上具有雙重功能:一是作為個體,城市是安民之所,城市空間的形成有個選址、布局與營建的過程;二是作為群體,城市是空間治理的工具,城市需要在國土空間中進行布點、聯系并形成體系。總體上,中國古代城市規劃形成了從國土規劃到城邑規劃的技術保障體系和知識體系。可以預見,在當前及未來一定時期內,城市特別是中心城市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突出地位,以及城市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的主體地位,將在相當程度上決定城市規劃在國家規劃體系中的獨特作用。城市規劃,更嚴格地說,面向城市治理的城市規劃,將成為社會經濟發展、國土空間格局、人居環境建設的共同需求。(見圖1)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中國城市及其規劃的基礎理論、學術重點等,中外學術界仍然存在顯著認知差異乃至沖突。例如,對于中國城市,現代西方主流學者如韋伯、施堅雅、哈森普魯格等普遍認為,中國并沒有“自治共同體”意義上的城市,中國傳統城市與西方城市明顯不同。對于城市空間研究,西方學者多從“空間正義”角度探討空間的生產問題;[19]對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下城市空間研究,中國學者不僅關注空間正義角度的空間生產問題,更關注空間共享角度的空間占有、使用、消費角度問題。[20]
強烈的實踐性是城市規劃學不同于其他學科的重要特征,中國城市規劃建基于人類史上最宏大最持久的中華文明偉大實踐,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未來中國城市規劃的健康發展,需要進一步從人類文明的宏闊視野中,加強對中國城市規劃與發展規律的認知,用中國城市實踐升華中國城市規劃理論,逐步建立中國城市規劃的中國話語、中國學術、中國知識體系。總結并發揚符合中國地理、中國歷史、中華文明特性的規劃理論,不僅是闡釋中國城市實踐的需要,而且可以在理論上為未來中國城市規劃指明方向。
(本研究得到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基于規畫理論的太行山前古代府縣城市規劃設計方法研究”的資助,項目批準號:51978361;王學榮、盧慶強、強乃社對本文亦有貢獻)
注釋
[1]徐蘋芳:《論歷史文化名城北京的古代城市規劃及其保護》,《北京聯合大學學報》,2001年第15卷第1期。
[2]吳良鏞:《中國人居史》,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4年。
[3]梁思成:《北京——都市計劃的無比杰作》,《梁思成全集》第5卷,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1年,第101~113頁。
[4]《習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強調 歷史是最好的老師》,《人民日報海外版》,2014年10月14日,第1版。
[5]武廷海、郭璐、張悅、孫詩萌:《中國城市規劃史》,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9年。
[6]李鴻章:《籌議海防折》,《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二十四,清光緒三十四年金陵刻本,第11頁。
[7]賴德霖、伍江、徐蘇斌:《中國近代建筑史》,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8年。
[8][法]亨利·勒菲弗爾:《都市革命》,劉懷玉、張笑夷、鄭勁超譯,北京: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2018年。
[9]強乃社:《論都市社會》,北京: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2016年。
[10]顧朝林、管衛華、劉合林:《中國城鎮化2050:SD模型與過程模擬》,《中國科學:地球科學》,2017年第47卷第7期。
[11]石楠、陳秉釗、陳為邦、周一星、李國才、盧濟威、孔慶熔、王富海、武廷海、劉奇志、張兵、鄒德慈:《規劃60年:成就與挑戰》,《城市規劃》,2017年第41卷第2期。
[12]熊璋:《智慧城市》,北京:科學出版社,2015年。
[13]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2049中國科技與社會愿景:城市科學與未來城市》,北京: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2016年。
[14]國家信息中心:《中國智慧城市發展動向調查報告》,北京:國家信息中心,2019年。
[15]Ecofcars:《城市大腦·智慧交通調查報告》,上海:宜弗卡分析,2019年。
[16]楊偉民等:《新中國發展規劃70年》,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武廷海:《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的城市規劃初論》,《城市規劃》,2019年第43卷第8期。
[17]吳良鏞:《人居高質量發展與城鄉治理現代化》,中國城市規劃網,http://www.planning.org.cn/news/view?id=10271,2019年12月10日更新。
[18]武廷海:《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的城市規劃初論》,《城市規劃》,2019年第43卷第8期。
[19]陳倩:《從韋伯到施堅雅的中國城市研究》,《重慶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3期。
[20]武廷海、張能、徐斌:《空間共享——新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城鎮化》,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年。
責 編/趙鑫洋
武廷海,清華大學建筑學院教授、城市規劃系系主任,中國城市規劃學會規劃歷史與理論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學術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研究方向為城市規劃、人居科學。主要著作有《空間共享》《中國城市規劃史》《中國近現代區域規劃》《六朝建康規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