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組織創新要有助于信任的建立。農民正是基于信任才將自己不能執行或借助組織才能高效履行的職能交由合作社這類組織載體去完成。在欠發達地區,合作社成員的信任一方面來源于較為深厚的血緣或社區關系,但更重要的是,組織載體的制度安排要有利于形成信任的氛圍,形成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信任環境。
其三,組織創新要突出利益公平。欠發達地區的各類產業扶貧組織載體吸引農民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它能帶來相對穩定的農產品增值收益。增值收益返還也是合作社的基本原則。因此,在收益返還的機制設計上,針對低收入農戶尤其要保證收益返還的公平性和科學性,強調按交易量的返還比例,并留存足夠的積累用以抵抗風險和進一步發展。
其四,組織創新要促進管理效率。各類產業扶貧組織載體要在市場競爭中獲取更大的收益,離不開科學嚴格、激勵兼容的管理制度。而農村基層組織載體在實際運行中可能會因共有產權問題而引發內部的機會主義和“搭便車”行為。因此,如何科學地設計產權結構直接影響著相關組織載體剩余索取權的合理性,這也是提高農民參與度和認同度的重要因素。
其五,組織創新要逐步提升農產品供應鏈上其他工商主體競爭的實力。農產品供應鏈的延伸將農產品在供應、加工到銷售等鏈條上的不同主體聯系在一起,成為一個經濟系統。系統的可靠性需要形成多級競爭的并聯選擇結構才能實現。而各類產業扶貧組織載體一旦失去與其它工商主體競爭的能力,也就失去了發展的動力和存在的可能性。
總而言之,唯有將外源性組織創新與內生性組織創新有機結合,使農業農村組織創新從外部推動主導走向內源發展主導,才能有效激發欠發達地區和農村低收入人口發展的內生發展動力,才能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大戰略部署。
(作者為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教授)
【注: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面上項目“互聯網條件下農業產業集群發展模式、效應評估與升級路徑研究”(項目編號:20BJY125)階段性成果】
責編/鄧楚韻 美編/王夢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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