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生態文明研究所副所長 莊貴陽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公報提出“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的目標。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需要一場深刻的社會經濟系統性綠色變革,這將成為中國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基調。經過改革開放四十余年的發展,中國經濟增長模式逐漸由投資導向型轉變為消費導向型。在新發展階段,消費是拉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
在繪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時間表和路線圖的過程中,消費端碳減排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制定碳達峰碳中和整體規劃,推進經濟社會發展新舊動能轉換,不僅需要生產端的持續技術創新和體制機制改革,也應強化消費者責任,倒逼能源結構、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在這方面,探索對廣大消費者的消費偏好和消費傾向有引導和督促作用的制度機制和利益機制,引導消費模式綠色轉型,是“倒逼”企業采取綠色生產方式的長效方式以及從消費端推動碳達峰碳中和的有效途徑。
一是更新消費者對消費端碳減排能力的公眾認知。
低碳發展離不開公眾參與,需要將低碳理念轉變為居民的自覺行動和主動選擇。不同于以往以生產端節能降碳為主的碳減排目標,碳中和涉及經濟社會的系統性綠色低碳轉型,需要消費者共同參與。提升公眾認知能力、增強消費者對碳中和目標的理解是消費者轉變生活方式,積極參與碳減排的基礎。應關注不同消費群體的低碳需求,從氣候、高碳消費的影響結果等入手進行差異化宣傳教育,并通過配套政策工具,倒逼消費者低碳行為決策。
二是政府的減排政策設計要兼顧消費側。
在碳中和目標下,忽略消費端減排潛力、僅依靠生產端碳減排推動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轉型不僅面臨高額成本,還有可能抵消減排成果。而且,生產端減排終究不能覆蓋全部的碳排放源。一些不可避免和難以替代的碳排放源需要消費端的碳減排機制加以配合應對。因此,未來的政策設計需要加大對消費端碳排放的關注,適時選擇具有減排效率、可操作性和可接受性的政策措施,在提升公眾認知的基礎上,有效、常態化地引導居民低碳消費,辨識非低碳消費行為背后的碳能力障礙,通過政策設計倒逼居民形成低碳預期。例如,合理規劃并增加“充電樁”等基礎設施數量是引導消費者在選購乘用車時以新能源車替代傳統燃油車的重要舉措之一。
三是把城市作為變革消費排放的重點。
進入新發展階段,城市承載的消費功能逐步增強,人口和消費向中心城市和都市圈集聚的特點日益突出,中國有望涌現一批區域性消費中心城市和國際性消費中心城市。在可預見的未來,城市居民能源消費將逐漸成為中國未來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增長來源,消費端的低碳減排刻不容緩。只停留在工業生產領域已不能實現有效減排,挖掘居民消費所蘊含的低碳減排潛力也成為低碳經濟領域的重要議題。
四是發揮低碳消費中非正式制度因素的作用。
影響低碳消費發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狀況、法律監管、文化意識、消費政策等。政府政策、法律、法規、標準、管理條例等正式制度,對低碳消費無疑具有指引導向作用,但包括文化觀念、社會習俗、倫理道德等在內的非正式制度因素也非常重要?,F實生活中,推動消費偏好綠色化、消費規模適度化、消費結構非物質化、消費資源可循環化、消費方式共享化,要注重發揮非政府組織和社區在推動綠色低碳消費中的獨特優勢。非政府組織專業性強、靈活度大、與基層群眾貼合度高,政府可購買服務對其進行培育。社區組織水平強、滲透度高、綜合服務能力強,可以居民為主體培育低碳生活共同體。
五是激勵交通與建筑領域低碳消費。
在建筑領域,應防止城市建筑規模的非理性高速增長,同時提倡居民在建筑中保持綠色的生活方式,積極發展與綠色生活模式相適應的技術措施。在交通領域,要控制個人交通需求的高速膨脹,適度控制小汽車的增長速度,反對盲目追求大排量汽車,鼓勵新能源汽車的使用;合理進行城鎮規劃,居民區與商業區合理分布,減少居民日常工作生活出行距離;為自行車、行人提供良好的交通環境,為低碳出行提供人性化的服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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