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系列專家解讀之十
作者: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博導 李曉嘉
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我國開啟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站在“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點上,高質量發展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主題。在高質量發展中實現共同富裕,有助于在做大蛋糕的基礎上分好蛋糕,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
2021年8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會議強調,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要分階段促進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這一概念包含著“共同”和“富裕”的雙重含義,“共同”指公平,“富裕”指效率,即要想實現共同富裕,就要促進效率與公平的有機協調,達到效率與公平的內在統一。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在高質量發展中實現共同富裕,必須深入理解共同富裕的多層內涵,準確把握短期、長期發展目標。
從途徑上看,要通過高質量發展實現富裕。高質量發展是實現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徑。首先,高質量發展是新發展階段的重要主題,是對經濟社會發展各個方面的要求,是必須長期遵守的準則。其次,高質量發展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人是經濟社會的基本組成部分,既是消費的主體,又是生產和創新的主體。經濟的發展與技術的創新離不開人力資本的投入,高質量發展就是要實現最大多數人的社會效用最大化。再次,高質量發展是以創新為第一動力的發展。高質量發展要求必須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持續提升科技創新、自主創新能力,不斷激發創新活力。最后,高質量發展是以共享為根本目的的發展。必須不斷完善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在共享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實現。
從內容上看,要實現全面多維的富裕。共同富裕是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五位一體的全面協調發展,是全方位、多維度、高質量的富裕。首先,高質量發展中的共同富裕立足于人的全面發展,既注重物質層面的富有,也關注精神層面的富足,還包括發展環境(如教育、就業、醫療以及生態等)的不斷改善。其次,共同富裕的實現不能簡單地等同于收入水平的提高,以物質條件作為共同富裕的量化標準會忽略共同富裕的豐富內涵,無法實現效率與公平的有機統一。最后,高質量發展中的共同富裕要回歸主體本身,即人的教育、文化及健康等多領域的發展,促進人力資本質量的不斷提高,進而實現社會的全面進步。
從過程上看,要逐步實現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實現不是朝夕之間的成果,而是一個循序漸進、逐步積累的過程。短期來看,促進共同富裕要解決收入分配差距問題,不斷完善收入分配體系,實現收入分配公平。同時,要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以更高標準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確保全體人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長期來看,促進共同富裕要逐漸縮小區域差距、城鄉差距,不斷提升人民的幸福感。
“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系列專家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