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和世紀新冠肺炎疫情疊加,外部環境更趨復雜嚴峻和不確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以高水平開放促進深層次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推動制度型開放”。高質量發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長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題,是體現新發展理念的發展,是開放成為必由之路的發展。我們要深刻領會制度型開放對于高水平開放的重要性,從制度、規則等方面打通各種壁壘,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進一步推動高質量發展。
主動對標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制度型開放,強調“深入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增創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制度型開放的本質就是要構建與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相銜接的國內規則和制度體系,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當前,我國要主動作為,抓住和利用好國際經貿規則調整、重塑的契機,深度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加快形成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主動構建于我有利的多邊和雙邊規則體系。
以RCEP正式生效為契機,可率先與RCEP成員國進行規則對接,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拓展全球貿易合作范圍,積極設置和推廣兼顧發展中國家利益的議題和方案,逐步構建多元化、高標準的自由貿易網絡體系。要推動產業政策、創新政策、競爭政策等各項政策與國際通行規則的協調,形成有利于資本、信息、技術、人才等要素流動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建立健全相關法規體系,加強技術標準對接和知識產權保護,打造鼓勵創新的制度環境;為服務業擴大開放提供法治保障,進一步放寬服務業外資準入;等等。
積極研究探索新興領域規則
面對新技術和新產業的特點和變化,我國要積極推動相關領域的規則設計,創造性構建新興領域規則體系,形成更高標準的國內制度環境,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規則制度基礎。
我國作為數字貿易大國,應在數字貿易規則的構建中積極承擔重要角色,將數字貿易規則的構建與我國制度型開放緊密結合起來,積極開展研究,探索建立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規則、數據保護能力認證規則、跨境數據交易規則等,推動達成全球共識。有序擴大重點領域開放,在一些優勢領域盡快總結經驗,逐步增強我國在數字貿易規則領域的制度性話語權,為世界經濟注入可持續增長和包容性發展的新動能。
有效發揮制度規則的引領作用
深入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一方面要加快國內的制度、規則與國際通行規則或先進標準接軌,另一方面要推動國際經貿規則體系向更加公平、包容的方向發展。在國際經貿規則的調整和完善過程中,我們要積極參與、發揮引領作用,堅決倡導、維護投資和貿易自由化,堅決支持多邊貿易體制,反對貿易保護主義,著力打造公平、公正、透明、非歧視性的全球貿易和投資便利化體制機制及制度環境。
提升“一帶一路”建設框架下的制度供給水平,有助于加強貿易、投資、金融、人文等諸多領域內不同機制之間的對接與整合,并將其體現到當前國際貿易、投資、金融等制度的最新發展中。應基于廣大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的共同利益與規則訴求,在基礎設施、產能合作、服務貿易等領域形成一系列制度性安排,提升規則制度的權威性和可執行性。
加快構建維護安全的體制機制
在推進制度型開放的同時,還應注意有效維護國家安全。隨著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外部環境更加復雜多變,必須處理好自立自強和開放合作的關系,處理好積極參與國際分工和保障國家安全的關系,處理好利用外資和安全審查的關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擴大開放。
為此,要通過系統梳理各類安全挑戰帶來的具體風險,構建有效的國家安全維護機制,為深入推進制度型開放提供保障。要大力提升國內監管能力和水平,完善安全審查機制,重視運用國際通行規則維護國家安全,提升重點領域、重點地區安全審查水平,在實踐中維護我國企業利益和供應鏈安全。同時,還要積極構建部門協調機制,完善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機制,推動對外投資便利化,準確甄別海外投資風險,健全商業信息、項目發布、金融服務及國際法律服務等內容,推進優勢產業和重點企業走出去。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