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全國人大代表、58同城CEO 姚勁波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深入推進,住房是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民生大事,也是今年兩會的熱點話題之一。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統籌推進經濟發展和民生保障”“完善公共服務政策制度體系”。在中央“租購并舉”的頂層設計和“房住不炒”的總基調下,“租購同權”政策已經具備重要的落地推廣的前提條件。
從住房市場的租購協同發展來看,由于長期存在的“重售輕租”“租購不同權”的傾向,我國住房市場呈現典型“租購分隔”的“雙重市場結構”特征。主要表現為:一是實踐中租賃雙方權利義務不平等。出租方會經常出現隨意提價、虛假租賃、克扣押金、強令搬離或者以其他理由直接驅趕租客的現象。二是租賃住房的弱勢群體享受基本公共服務還存在諸多政策門檻。
為此,今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勁波建議從以下三方面著力,進一步推動“租購同權”政策的落實。
住房租金年度漲幅不超過5%
穩定租房價格,是我國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抓手。目前大城市的新市民70%以租房為主,房屋租金占到收入的30%-50%,把年度租金漲幅率控制在5%以內,讓新市民和年輕人更安心,提升幸福感。
穩步推動“租購同權”
確保購房者和租房者享受同等的權利,逐漸推進租賃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證租房的弱勢群體在合同范圍內合理使用和占有住房的權利,以及其他相關服務和權益,特別是承租人在享受教育、醫療衛生、就業等方面。
建立租務法庭,加強司法保障
設置專業高效的租務法庭,設計專門處理租房糾紛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采取更接地氣的夜間開庭、巡回開庭以及遠程開庭等便民措施,解決司法救濟“最后一公里”的阻隔。如遇租房者拖欠房租等損害房東利益的行為,應倡導雙方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租購同權”最大的意義不在于對市場的影響,而在于解決年輕人的剛性居住需求,引導健康的置業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