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社會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增進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發揮著民生保障安全網、收入分配調節器、經濟運行減震器的作用,是治國安邦的大問題。
醫療保障是社會保障的重要內容。看病就醫一直是人民群眾的操心事,建立覆蓋廣泛、保障有力的全民醫療保障體系,不僅是防范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有力手段,更是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建成全世界最大、覆蓋全民的基本醫療保障網,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作出了積極貢獻。人民群眾不分城鄉、地域、性別、職業,在面對疾病風險時都有了相應制度保障。醫療保障水平也在逐步提高,更多大病、慢性病和常見病等門診費用納入醫保報銷范圍,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穩定在80%左右和70%左右。值得一提的是,脫貧人口的基本醫保參保率穩定在99%以上,大病困難群眾醫療得到及時救助保障。“有病能就醫,就醫能報銷”,成了人人享有的基本福利,大大緩解了人民群眾的醫療后顧之憂,醫療服務需求得到有效釋放。
近年來,醫保經辦服務不斷下沉,辦理流程不斷優化,人民群眾切實享受到醫保服務帶來的便利。不僅如此,全面醫保體系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方面取得新突破,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健康是人類共同的追求,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標志。當前,我國醫療保障發展仍不平衡不充分,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尚不健全,醫保服務與群眾需求存在差距。我們要堅持實事求是,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把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建立在經濟和財力可持續增長的基礎上,不脫離實際、超越階段。最大程度發揮有限醫保基金保障效能,著力建設公平醫保、法治醫保、安全醫保、智慧醫保、協同醫保,推動全民醫療保障向全民健康保障積極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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