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法穩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生態環境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中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正在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在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扎實推進共同富裕戰略目標導向之下,迫切需要進一步強化生態環境治理,全面提升生態環境質量。縣域生態環境治理直接關系到生態文明建設的全局,以及“十四五”時期乃至2035年遠景目標的實現。因此,必須從戰略高度重視縣域生態環境治理。
系統解決關鍵問題,有效開展縣域生態環境治理行動。縣域生態環境治理工作中,需要系統考慮幾個關鍵問題,這樣才能確保縣域生態環境治理取得實效。一是要明確生態環境治理的主體。為此,應明確不同參與主體的作用邊界,發揮好政府的引導作用,協調好其他參與主體的行動,共同推進縣域生態環境治理。二是明確生態環境治理的內容。毫無疑問,不同區域縣域生態環境治理的內容,既表現出一定的共性,也表現出明顯的差異性。因此,縣域生態環境治理應依據相應的規劃,依據治理內容在區域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及其迫切性,制定出詳細的治理路線圖、時間表。三是明確生態環境治理的模式。不同區域縣域生態環境治理模式必須依據社會經濟發展條件、地理地貌特征、氣候條件等,特別是鄉村生態環境治理,更應該系統考慮到鄉村集體經濟發展水平、村落文化以及民風民俗等要素來確定;同時,更需要依據治理內容的特征來確定。誠然,PPP模式在縣域生態環境治理中發揮了較好的作用,但如果用于支付環保企業的賬款存在拖欠,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治理效果的提升,也影響政府的信用及公信力。此外,縣域生態環境治理還應考慮到技術的區域適宜性、不同治理內容所需技術的差異性。更重要的是,如何為縣域生態環境治理提供有效的資金保障,是直接影響治理成效的關鍵。
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確保縣域生態環境治理取得實效。正如前面所講,縣域生態環境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治理主體具有明顯的多元化特征,包括政府、環保企業、社區、城鄉居民。為此,應建立健全有效的主體參與機制。特別是,在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中,一是建立有效的參與機制,把農民的參與情況作為星級家庭評比的重要內容,以調動農民參與的主動性、積極性,讓農民真正參與到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的全過程。二是基于不同縣域農村的實際情況,尤其是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水平,建立與完善鄉村生態環境治理基礎設施的運營管護機制。三是建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的監督機制,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作用,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建立有效的監督隊伍、規范的監督制度,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全方位監督落到實處,確保把民生工程做好、做實,真正惠及農民。四是建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的評估考核機制,通過第三方評估,科學甄別建設、運營、管護中存在的關鍵問題,提出更加精準的對策建議。同時,將評估結果作為考核基層政府政績的重要依據。
協調跨域治理行動,提升區域一體化發展能力與水平。當前,生態環境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已經成為中國區域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的重要制約和短板。要以推動區域生態環境協同共治、源頭防治為重點,強化生態網絡共建和環境聯防聯治,在一體化發展中實現生態環境質量同步提升。針對縣域生態環境治理,實施協調跨域治理行為,有利于提升區域一體化發展能力與水平。縣域生態環境治理中的跨域,主要體現在同一流域水環境治理方面。跨域有三種類型:一是同地市的縣域之間,二是同省區不同地市的縣域之間,三是不同省區的縣域之間。無論何種類型,都需要解決好如下幾個問題:
一是跨域生態環境治理的標準問題。第一種類型的跨域,水環境治理標準都是統一的,是沒有問題的;第二種類型的跨域,在執行省區標準上是一致的,但不同地市執行的標準可能存在差異;第三種類型的跨域,執行的標準在國家標準上是一致的。為此,對于后兩種跨域,需要建立多方協同工作機制,如聯席會議和聯絡員制度,共同討論生態環境標準規范,及制定統一的執行標準,更好地推動流域生態環境治理。二是跨域生態環境治理的監測問題。不同縣域生態環境治理中,應采取統一的生態環境治理監測評估體系,并對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共享公用。三是跨域生態環境治理的執法問題。不同縣域在跨域生態環境執法協作互認基礎上,實行區域聯合執法協作,建立健全執法互認機制,建立統一環境執法規程以及推動執法信息互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