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近代慈善史上,異軍突起的閩商慈善現象值得關注,閩南善商群體則是其中的一股重要力量。近代的閩商實力雄厚,在公益慈善領域也積極有為。杰出閩商曾少卿、林瑞崗、胡文虎、李清泉等人,開創了新的慈善模式和管理方式,從他們的經歷中,可以看出中國近代慈善模式的變遷及其背后的慈善理念。
閩南的地理環境與商業文化傳統
在古代陸路交通不發達的情況下,由于閩地西、北有山麓與內地隔絕,閩南一帶民眾與外界的聯絡主要通過水上交通。而福建境內通及江南和中原的運河和江流較少,東南方向的大海就成了他們尋求生計的主要依托。因此,泛海北上、移民他鄉成為了一代代人們生存發展的正途,通過在遠洋貿易中從事商業經營、積累財富,不但形成了閩南人人生規劃的路徑依賴,也使閩南人形成了貴商業、重商賈的價值觀念;同時,以儒家為代表的中原地區價值觀,依靠文書行政制度的推行,在閩地逐漸扎根,尤其是宋代衣冠南渡之后,中原文化對閩地有了更為深入的影響,安土重遷、重農務本等觀念在閩南也深入人心。兩種由地理、環境不同形成的觀念,在閩南發酵融合。一種多元并包的文化心理逐漸形成——在對外交往暢通的環境中,可以不斷向外開拓,在對外墾殖與商貿上大規模發展;在海禁或海戰的局勢下,依靠農業和手工業,延續家族血脈、以財富回饋鄉梓,同樣是人生經營的重要方向。而且對外開拓與退回守成兩者并行不悖。到了明清時代,在泉州、廈門、漳州一帶,商業成為主要產業;在士農工商四民的位階排序上,商賈與農、工并重。
比較典型的是位于泉州與廈門之間的安海,在明代中期,即使在海禁最嚴厲的嘉靖年間,依然是“番船連翩徑至,近地裝卸貨物皆有所倚也”,可見其官方和民間航運貿易之發達。到了清中葉,隨著早已有之的外夷侵擾,海上商業變數極大、風險陡增,雖然為商業經營增加了不確定性,但是也提高了商人多方籌措的運營能力,培育出海商以資本思維維持家族永續發展的意識,很多以家族為主體的商業巨擘在東南沿海涌現出來,最具代表性的是祖籍福建的伍秉鑒家族。隨著清末洋務運動興起,為傳統商業注入了工業元素,資本積累迅速加快;官督商辦企業在地方的興辦帶動了各地工商業的發展,也培植了一大批地方性商人和跨地域的大商人,這些人具有的商業資本和官場人脈,使其經營大規模慈善事業成為可能和必然。福建是洋務運動的扛鼎之作福建水師和福州船政局的興辦地,由此,更是提高了福建在近代中國的地位,催生了大批閩籍商人、企業家和慈善家。閩南善商群體正是在這種歷史背景和地緣因素下出現的。
從林瑞崗、李清泉等人經商的過程看,他們大多出身貧苦,但依然守正蓄力,多方自謀出路。初期依靠熟人關系在碼頭出賣體力賺錢,后來在糧行、油行做伙計,逐漸升任掌柜經理人。他們秉持讓利誠信的商業理念,贏得更多同行信任、積累財富后,創設自己的商號。若干年內,把商號開到沿海、沿江、內陸等地,可謂“經營謨操,奇贏多得,遠涉中外,往返瀛海”。閩商貿易往來于呂宋、上海等地,貨物原產地、周轉批發地和最終販售地之間的貿易非常繁榮,此種情況歸因于近代南北運輸的打通,也源于當時興起的銀行金融業。這些條件,也使得社會民間資本得以積累并快速流轉,為商人、民間組織在慈善事業中成為中堅力量提供了前提。
閩南善商的善行善舉主要依托于以下幾方面:經營以慈善活動為業的實體組織,如興建寄養院等善堂善會;在荒年發起義賑、捐資助賑;在百廢待興的時機,協同官府組織修繕公共設施,并直接捐錢助資;倡辦義塾,培養讀書人,也倡辦以培養手工業、商業為技能的教育組織,發展養教結合模式;包攬了施粥舍衣舍藥義葬等傳統慈善項目,還適應閩地地方特色,發揮宗族法堂的作用,邀請遠近鄉紳,公斷糾紛,承擔了一些平息事端、解除訴訟的職能。
閩商慈善事業是中國近代慈善的一個縮影,主要表現為以下兩方面。一是商人介入并主導倡辦慈善機構。把這一特點放在慈善形態變遷歷史中去看,就能映照出晚清時期慈善的特殊性。在傳統中國社會,商人的財富缺乏流動轉移的渠道,要想保證其資產的恒定和安全,往往尋求與政治結合,而政治具有不確定性因素,社會無法建立商業價值可以長遠存續的預期,商人和資產擁有者在追求財富傳承時也比較受挫,重本抑末的主流價值觀使商人階層無法成為被社會普遍認可的精英。慈善是一種公益性質的事業,公眾普遍認為其倡導者和主辦者應是政府,或是有官方背景的士紳階層,商人階層辦慈善則會被質疑其動機。到了晚清時期,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商業價值開始被普遍認可。最早的通商口岸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所在的沿海地區,較早地接受了世界通行的商業制度,理解了商業邏輯,所以,這些地區的商人地位也較早地獲得了提升,商人參與慈善的熱情高。這一點上,閩東和閩南的善商可謂開風氣之先。二是傳統的慈善精神在近代有了現代性的承接方式。閩商慈善事業中,有很多都是通過慈善信托和慈善基金會實現的,很多善商如胡文虎、陳嘉庚,都有自己家族的慈善基金會,在這一點上,也為中國近現代慈善開出一片新天地。
奉行儒家積善成德、立德不朽
結合閩商這些善行善舉,以及個人書信往來和時人評價,可以發掘出其慈善動機。
很多善商被清廷表彰嘉獎、封官賜爵,完成了由傳統商人向儒商的轉變。從世俗層面來看,他們的慈善行為,有以捐資助款來換取社會尊重的心理因素、以有形成本進行道德投資的淺層動機,然而,這并不能完全解釋近代閩商慈善與一般捐資助款行為的區別。很多善商動輒捐資幾千銀元,而且但凡目力所及,逢難必捐,逢善必行,持續一生。另外,一些善商在多方參與義賑后,聲名不脛而走,官府的嘉獎實屬不期而至。所以,這種慈善行為,必然有更高級別的深層動機。
孟子說:“茍為善,后世子孫必有王者矣。”孟子說的王者,并不是狹隘的某一政權之王,或是金錢財富、聲望權勢的主宰者,而是超越時代的精神王者,是創造價值觀念的開創者。在這個意義上,為善是實現內在超越的重要途徑。
積累到一定財富規模的商人,必定面臨對即時利益與永恒價值取舍的思考。受過儒家教化的人,因為有了對永恒價值的理解,至少在內心建立起一個比較的維度,能夠清醒地分辨有價之財與無價之義,有了這一高下境界的認知,其實是能把逐利需求拉回到理性軌道上的。這正是產生儒商的文化基礎。閩南“民業儒商,又經二朱先生過化,是以科第之盛宋元于今,商則襟帶江湖,足跡遍天下”,二朱即朱松、朱熹父子。朱松在泉州做鎮監之時,把教化帶到閩南偏遠之地,他用義重于利的儒家思想教育當地人,對當地形成儒商傳統影響較大。
家國同構傳統肇始的慈善動因
閩南自古以來就背朝內陸、面朝大海,在跨洋謀生中,泛海本就不易,旅居他鄉、與異族同居,更是巨大的挑戰。在長期應對不確定因素、規避風險的經驗中,為了抱團取暖,閩地沿海居民形成了更深切的族群認同。宋代以后進入福建的客家人,因為要保持其宗族信息的完整可靠性,多數家族都通過修訂家譜、族譜,使宗族信息確切無誤地傳給后人,并以祠堂為核心展開村鎮的社會生活。閩南原住民與客家人逐漸融合,中原文化與??臀幕仓饾u融匯,兩種文化因不同的緣起而有相同的重視族群認同的習慣,因此,到了明清時代,閩南人對家族傳承的執著,有著其他地區無可比擬的程度。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是,近代商人慈善的行為,明顯地出現了跨地域性,這也是通過近代郵船鐵路等技術發展實現的。比如很多善商不僅在閩南一地開展慈善活動,其慈善施與對象,還涉及了華北、華中、華東地區,通過票號異地兌現等金融方式,使善款迅速調度到受災地區。在全國大范圍的賑災活動中,信息、資源快速流動,一次賑災等于是一次充分的社會動員機會。每一次社會動員中,國族意識都被建構、強化,國族是比家族更高的想象共同體。雖然由起源于歐洲的民族國家觀念被中國人接受,是一個長時間的過程,但是從一家一姓到一族一國,儒家的家國同構理念,在國族認同和“國家”快速建構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以共同的民族國家名義動員下,慈善活動有了更充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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