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7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提出了20條育兒支持措施,其中“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被放在重要位置。增供給、降成本、提質量,無一不擊中家庭育兒的難點。
不同來源的調查數據表明,養育成本的高企是家庭生育意愿提升的最大障礙。家庭養育成本既包括衣食住行以及教育、家政、托育支出等直接成本,也包括家庭成員育兒付出的時間,或父母因孕育、照料而產生的收入損失、職業中斷風險等間接成本。在這一背景下,嬰幼兒養育責任必須由家庭化走向社會化和多元化,構建由國家、市場、社會和家庭共同負擔的嬰幼兒照料服務供給體系成為必然選擇。
當前,我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仍然比較薄弱,供給總量與入托需求存在較大差距,服務質量提升尚有空間,監管制度仍需完善。托育服務必須高標準、嚴要求,在嚴格的監督、審查機制下得到高質量發展,才能獲得家長的信任,真正有效減輕家庭照料負擔,保障幼兒健康成長。從頂層設計的角度來說,國務院連續印發多個指導性文件和管理規范來推進多層次、多元化嬰幼兒照料服務體系的構建。《“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明確,到2025年,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2020年和2021年,國家投資16億元,支持建設了16萬個示范性托位,今年的中央預算內支持將進一步加大。各級公共財政的托育補貼包括一次性建設補貼、持續運營補貼、示范機構獎勵補貼等,規模性的財政補貼彰顯了政府發展普惠型托育的強大決心。
提升普惠托育的供給總量和服務質量須從多渠道著手。一是支持地方政府將普惠托育服務發展目標列入發展規劃和財政預算,綜合運用土地、住房、稅收等補貼政策支持托育服務產業發展,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機構承擔職工托育服務責任,加快普惠性托育服務的覆蓋。二是建設一批示范性公辦托育機構,打造一批質量高、信譽佳的托育機構品牌,從而建立有公信力的托育服務評價體系,完善獎懲機制。三是加快托育法律法規的體系建設,形成包含準入機制、建設規范、運營標準、從業考核和保育指南等在內的全過程管理機制,成立專門機構開展監管和評估工作。四是加強相關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從業人員的專業性培訓,逐步實施規范的職業資格準入、職業素養評級、人員考核等制度。
除此之外,家庭還需要更靈活的嬰幼兒照料支持。比如,在有條件的地區探索社區日間嬰幼兒看護中心試點,依托原有社區文化中心、圖書閱覽室、黨群服務中心等設施開展社區短期托幼服務,采用政府、家庭和社區分攤成本的方式,形成多樣化的可持續發展模式。還可鼓勵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育兒便利,在商業樓宇或工業園區自辦或聯辦臨時托管中心,采用集體公辦、眾籌合營等方式建立成本分攤模式。引導志愿者組織開展嬰幼兒短期托管服務,采用政府付費、公益免費和家庭付費相結合的方式,探索“鄰居媽媽”“鄰居奶奶”等互助育兒模式。
育兒既是家事,也是國事。構建惠及每個孩子的嬰幼兒照料服務體系,既是全生命周期國民福利體系的延展,也是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方面。
(作者:楊舸,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