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共同富裕型民生之所以能夠實現,離不開它所依賴的社會條件、文化脈絡以及歷史之源。民生建設從富裕走向共同富裕,表明整個社會實現了普遍繁榮與普遍富裕,蘊含民生建設的高水準與高質量,體現了民生建設的理想性追求,成為國家治理體系及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標志,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生建設的方向。建設共同富裕型民生體現了中國特有的社會關系與社會結構,浸潤了家國天下一體、不患寡而患不均、中庸致和等傳統文化,是這些文化特性的政策外化與制度呈現,是千百年來民生建設史的經驗總結與升華,體現了整體主義方法論下中國民生建設的歷史過程性與不斷實踐性的有機統一。
【關鍵詞】共同富裕 民生建設 民生思想
【中圖分類號】D6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16.007
高和榮,廈門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廈門大學南強重點崗位教授,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教授。研究方向為社會政策、民生保障。主要著作有《風險社會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構》、《底線公平:基礎普惠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社會福利》(主編)等。
消除貧困、切實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實現共同富裕是人類的美好追求,也是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遵循,體現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要求以及社會發展一般規律。共同富裕型民生作為富裕型民生的最高境界,蘊含著民生建設的高水準與高質量,體現了民生建設的理想追求與未來期待,成為國家治理體系及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標志,彰顯中國特色民生建設之路的示范引領性。如果說建設共同富裕型民生是社會主義本質要求以及我們的“初心和使命”,那么,這種基于“本質和要求”“初心和使命”的共同富裕型民生建設實踐為什么能夠在中國率先實施,其蘊含著怎樣的歷史基礎和歷史根據呢?
從富裕型民生到共同富裕型民生
貧富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每個時代都有一定的社會貧富標準與認知。按照建設水平與呈現樣態,民生可以劃分為托底型、基本型、改善型以及富裕型等類型[1]。其中,托底型民生著力解決社會上最需要幫扶群體的基本生活需要,基本型民生面向大多數社會成員試圖解決其基本生活需要,改善型民生致力于提高民眾生活水準以增進社會成員的滿意程度,而富裕型民生更多關注部分社會成員高水平福利需要。事實上,不管生產力發展水平如何,一個社會往往同時并存這四種民生類型,只不過各個歷史階段四種類型的民生福祉標準有所差異,不同民生類型所覆蓋的人群范圍、對象規模、結構比例有所不同,不同時空范圍內占主導地位的民生類型有所不同,同一時空占主導地位的民生類型各有不同而已。在這些民生類型中,總有一部分社會成員率先步入富裕型民生階段,能夠享受較為富足的生活,為其他社會成員所向往,激勵生活在其他民生層次的人們為早日邁進富裕型民生、享有富裕生活而努力奮斗。
與富裕型民生不同,共同富裕型民生是對富裕型民生的揚棄,是富裕型民生發展的高級階段,它表明民生建設中大多數社會成員進入富裕生活狀態,富裕成為社會成員的主要狀態,富裕型民生構成這個社會的基本類型及主要樣式,而托底型、基本型以及改善型民生所面向的人口規模相對較小,整個社會實現了普遍繁榮與普遍富裕。從覆蓋面看,共同富裕型民生著眼于社會整體,它所覆蓋的人口是社會的主要部分,體現了共同富裕型民生的結果指向性,而富裕型民生所覆蓋的人口可以很少,只要民生制度能夠覆蓋部分民眾的富裕生活,都可以稱之為富裕型民生。另外,共同富裕型民生可以指向民生事業的建設目標,強調民生建設的方向特別是建設目標不只是為了解決底層民眾的基本生活問題,而且要透過社會經濟的發展、民生項目的投入推進全體社會成員奔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成為整個社會的民生建設方向。此時,在這個社會中依然并存托底型、基本型以及改善型等民生類型,但民生建設的目標指向共同富裕并致力于實現共同富裕。不僅如此,共同富裕型民生強調這種民生狀態的實現并非一朝一夕,需要經濟發展、民生項目投入、民生福祉優化以及民生待遇的普遍提升,讓越來越多的民眾生活在較為富裕狀態中,共同富裕型民生呈現過程性與逐步實現性特征。于是,共同富裕型民生就具有當下性與未來性、現實性與可能性相統一的特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深刻總結正反兩方面歷史經驗,認識到貧窮不是社會主義,著力打破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中束縛社會生產力的部分,允許并鼓勵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21世紀以來特別是進入新時代,中國社會經濟取得長足進展,經濟總量躍居世界第二,區域、城鄉協調發展取得新進展,黨和政府提出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區域重大戰略,圍繞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中部地區崛起、東部率先發展等作出新部署。扎實開展精準扶貧,著力打贏脫貧攻堅戰,現行標準下的9899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人民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小康社會全面建成,中華大地上吹起向共同富裕進軍的號角。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建立在通曉歷史的思想與實踐、文化和社會基礎上,反映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深刻把握新發展階段民生建設的主題與主旨,將擺脫貧困與推進共同富裕統籌協調起來,把精準扶貧與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協調起來。為此,中央支持浙江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通過總結浙江省共同富裕的民生建設經驗,探索共同富裕型民生建設路徑,形成共同富裕型民生建設的經驗集成與示范引領,為全國其他地區建設共同富裕型民生提供省域范例,推動富裕型民生向共同富裕型民生的轉型升級,夯實共同富裕型民生建設的實踐根基。
共同富裕型民生建設的社會基礎
民生是社會的民生,任何一種民生類型都來源于實踐、扎根于社會,是對社會民眾生活的描述,反映了民眾的生活樣態及生活圖景。人們共同的生活方式、生活習慣及生活水平構成了民生類型選擇與形成的可靠基礎。我們之所以把民生建設目標確定為建設共同富裕型民生,就在于共同富裕型民生契合中國古已有之的社會關系與社會結構,尤其與中國社會特有的組織和行動方式相協調。
第一,同心圓結構的社會要求。社會結構是社會的骨架,是社會運行的支撐。費孝通先生將中國社會關系結構比喻成“丟石頭形成的同心圓波紋”,在家庭層面以己為中心,在社會層面以自家為中心將個人與他人整合起來,處于核心、中心位置的帶動周邊,然后一層一層向外擴散,影響邊緣地區,從而將整個社會凝結成一個熟人關系網絡。在國家層面以王為中心,處于同心圓的核心是君王、是官,官以民為本則天下大治、社會昌明,人們注重情感、強調均等,維持親緣、地緣乃至業緣關系,有助于建立起一種能夠縮小群體、地域差距,避免發展失衡的民生制度,也就是促進共同發展、共同進步的民生制度。在這一民生目標下,個體會因為群體乃至社會整體利益而加以限制,群體也會因為個體的差異性而給予支持,于是便形成“死徙無出鄉,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的社會生活局面[2]。這種民生局面成為共同富裕型民生的樸素方式和初步表達,整個社會崇尚孝老撫幼愛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3],推崇由己及人,關愛其他社會成員,最終實現美美與共,從而為共同富裕型民生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今天,處于同心圓的核心是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國共產黨。黨深刻總結歷史經驗和教訓,時刻警惕脫離群眾風險,致力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為世界謀大同。
第二,整體主義方法論的社會規制。以群為本的整體主義與以己為本的個體主義方法論貫穿于哲學社會科學的發展過程,成為中西方文化價值、社會觀念及思維方式差異的具體表現。總體上,西方社會堅持個體主義的方法論,強調個體追求自身利益的權利,注重社會及個體的差異性,鼓勵并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認為個體對于利益追求若能緩和同其他社會成員之間的敵意,可以形成以個體促進社會整體的利益機制。哈耶克認為,社會只是作為個體與之形成交互的環境,不會成為個人發展或是整個國家發展的目標考量,只有將個人作用于其他個體才可以理解社會。艾倫·麥克法蘭認為,這種“占有性個人主義”不僅在于它的歷史具有長期的連貫性,還在于它將個人置于經濟、倫理及政治制度的中心[4]。而中國從荀子開始就倡導“人不能無群”,主張人異于其他任何物種的獨特之處就在于合群性與能群性,將個體歸于家庭、家族乃至民族國家,“群”“民”“眾”成為社會運行的基本單位與分析對象。這種整體主義方法論有助于“民貴君輕”“民本君末”的社會發展理路形成,成為今天國家始終在民生建設中主動作為,政府致力于幫扶弱勢群體,試圖透過滿足這些群體的基本生活需要實現社會的整體發展與長治久安,確保社會發展道路上“一個也不能掉隊”的方法論依據,這就為形成以個人為出發點、筑牢民生之基、搭建群體性民生堡壘、體現整體主義方法論的社會運行過程,為共同富裕型民生的形成提供方法論依據。
第三,社會治理目標的內在張力。“民生”是治理者根據民眾生活理想、生活狀態及生存需要而形成的治理范疇[5],因此,民生與治理密切相關,兩者相互促進。千百年來,中國社會恪守“德惟善政,政在養民”“善為國者,必先富民”的治理理念與信條[6],“善政”成了民生治理的理想性目標,“養民”“富民”構成善政的必要前提,朝廷如果能夠順勢而為,以蒼生為念,給民眾提供更充分、更公平及更富時代性的民生項目,身體力行地帶領民眾扎實推進民生建設,就可以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國泰民安,促進社會善治。所以,古人始終強調“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7],優先保障個人能夠獲得且滿足自身所處階段的民生水平,切實保障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從結構體系上看,傳統中國社會所遵循的“皇權不下縣、縣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依倫理,倫理靠鄉紳”治理結構及其所形成的治理體系有助于建立人與人守望相助、鄰里互助、共同進步的社會互助體系以及民生保障體系,這就為共同富裕型民生的建設提供了社會倫理、社會習俗及社會規范方面的支持。
共同富裕型民生產生的文化根基
民生與文化密切相關,文化浸透著人們的生活,民眾生活凝練成特定的文化模式。民生類型與模式、民生政策和制度富含文化元素,展示出文化特性,文化就是文化史的外化與活化。共同富裕型民生契合了中華民族所固有的家國天下一體、不患寡而患不均、中庸致和等文化特質,是這些文化特性的政策外化、制度呈現與生活表現。反過來,共同富裕型民生政策實施的每一步,都是對這些文化的理解與認同、堅守與強化、詮釋與確證,使得共同富裕型民生成為嵌入中國人內心的文化表征。
第一,家國天下一體觀體現出“共同富裕”的文化基因。中國人自我實現的途徑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一逐級遞進、著眼未來的文化價值體系,體現了家國天下一體的文化觀念。這樣的文化觀中,人們修身的終極目的不是“身”本身而是為了“天下”,不是為了“個體”而是為了“整體”,不是著眼“獨自”而是實現“共同”,他通過誦讀詩書、修身養性、孝順父母、處理好族里關系、胸懷天下,把個人、家庭(家族)、鄉里、國家自下而上地緊密聯系起來,形成強大的家國同構觀念,哪怕再貧窮也要“獨善其身”,以便為“兼濟天下”打好基礎。這樣的情懷體現出社會整體及家國一體,“國”被認為是擴大了的“家”,“家”是縮小了的“國”,“家國一體”文化逐步推廣到“華夷一家”以及“四海一家”“天下為家”。于是,體現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親親仁民”“鄰里互助”“守望相助”自然就成了應有之義和應然之舉。
也就是說,家國天下一體文化觀催生了中國人對民生制度“共同性”的認同以及民生福祉“同甘苦”的堅守,產生了平等分配各福利項目及福利待遇的偏好與情懷,強調“等貴賤”、注重“均貧富”、推崇“奔小康”、目標“求大同”,這是家國一體文化的邏輯展開與邏輯必然,只要堅持家國同構文化,自然就會形成如斯的民生觀念及其行動,自然就會形成共同富裕型民生的孜孜以求。所以,只要生產力發展到一定水平自然就會把全人類當作休戚與共的命運共同體來看待并加以建設,總會去推進共同富裕型民生事業。正如鄧小平同志所說“應當把發展問題提到全人類的高度來認識,要從這個高度去觀察問題和解決問題”[8]。反過來說,如果發展的成果被小部分群體占有,只有特定人群才能享受富裕生活,則難以得到我們這個社會的文化認同,更容易引發社會矛盾。
第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文化心理構筑了共同富裕型民生觀念與政策。中國人追求過上安穩的好日子,但苦于傳統農業社會的物質條件匱乏、生活無法達到普遍豐裕程度,進一步促進了“不患寡而患不均”文化心理及民生觀念的形塑。孔子的“均無貧”與“天下大同”,孟子的“制民恒產”,管子的“九惠之教”,董仲舒的“限民名田”,都是為了增加社會財富,尤其是讓更多人參與到生產當中以獲得生活資源,避免貧富差距過于懸殊。這種文化觀念成為歷朝歷代制定實施保民養民、安民富民政策的文化基礎并一直延續下來。即便是改革開放以來鼓勵“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政策的實施,也沒有阻擋人們“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民生政策認同與實踐,人們普遍認識到貧富分化的不斷擴大只會帶來更加嚴重的社會不穩定,因而普遍高揚共同富裕的大旗引領民生建設。于是,黨和政府把解決“不均”問題作為制定民生政策的優先考量。例如,在養老保險領域,政府既規定了繳費下限也規定了繳費上限,避免不同繳費標準之間的差距過大,就是防止養老金待遇差距過大引發的個人不均。同時,根據不同省份的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建立中央調劑金制度,實行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也是防止養老金的地區不均。在此基礎上,我們提出先富帶動后富,講究貧富群體通力合作,追求共建共治共享,推進共同富裕,正是“患不均”“均無貧”文化傳統在民生領域內的政策展現與政策實踐。
第三,中庸致和文化形塑了共同富裕型民生道路。“不患寡而患不均”文化心理的背后就是“中庸致和”,它構成了中國人的思維方式與文化追求,“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9],強調“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10],堅持不偏不倚,防止過猶不及。中國人將“中庸致和”奉為大道,中庸致和成為從日常生活到行為準則乃至民生治理的文化特性,突出體現在共同富裕既不是殺富濟貧也不是劫貧濟富,而是一種全民共同富裕。一方面,共同富裕的對象是不分性別、階層、社會地位和經濟狀況差異的全體民眾,這是“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中庸文化在民生事業領域內的集中體現,使得共同富裕型民生建設實踐具有極強的包容性。另一方面,中庸致和文化為共同富裕型民生建設提供了“適度”這一方法論,強調共同富裕要“有度”,不是一味講求“平均”或“過度投入”“超前投入”,也不是“所有地區同時達到一個富裕水準”,更不是不同人群按照同一程度和標準實現富裕。因此,共同富裕是有差別的“共富”,是普惠性與差異性的統一,它根據群體的實際情況,有的先解決基本民生問題,有的需要予以改善,有的致力于富足;富裕的實現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時同步同等地實現。例如,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的建立就體現了這種中庸致和文化,它使得更多的福利主體參與養老保險的融資,推動社會與市場力量投入養老事業,不同投資渠道分散了資金池風險,促進不同主體融入養老保險體系中,擴大個人對養老產品與服務的選擇空間。如此看來,共同富裕型民生具有過程性含義與特性,它講究在走向共同富裕道路中既不能躊躇不前,也不能冒進,而是強調共同富裕型民生待遇及標準、項目和品質是一個逐步提升的過程,這就不難理解我國民生建設為什么是采取逐步試點方式穩步推進,背后的文化因素就在于此。
共同富裕型民生產生的歷史根據
綿延數千年的中國民生建設歷史構成了今天共同富裕型民生建設的基礎和來源,使得共同富裕型民生的產生有其可靠的歷史思想來源,表現為理想描繪、思想呈現以及實現途徑等方面具有歷史性根基。
首先,共同富裕型民生的理想描繪具有歷史性。不同歷史時期對民眾生活狀態、體現民眾生活水準的描述呈現出不同形式。先秦時期,人們期盼全體社會成員“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即便是社會弱勢群體也能“皆有所養”,擘畫了社會富裕的共同性與共享性。經歷戰亂的漢朝推行休養生息政策,“小國寡民”成為當時社會的理想,“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是人們的生活暢想。漢代末期的饑荒與戰爭造成民眾的流離失所,大同理想的破滅使得人們走向了反現實的烏托邦,幻想“土地平曠,屋舍儼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屬。阡陌交通,雞犬相聞……黃發垂髫,并怡然自樂”的桃花源生活。隋唐之后,起義者的口號多凸顯了人們對理想社會的期待,黃巢等人自稱“天補均平大將軍”“沖天太保均平大將軍”,以激發民眾對于共同富裕生活的渴求。宋代朱熹認識到生產資料的分配不均極大地阻礙了共富,主張“隨產均稅”“輕重同齊”,強調社會公有、成果共享。近代康有為對“太平世”的描述成為那個時代共同富裕的社會類型,認為人類社會的發展應當從“據亂世”到“升平世”,再到“太平世”,最終邁向社會大同,這就豐富了共同富裕型民生思想的歷史呈現形式。孫中山認為,“民生主義就是社會主義,又名共產主義,即是大同主義”[11],體現了其對于共同富裕型民生的展望。
其次,共同富裕型民生內涵具有歷史性。共同富裕型民生在不同的歷史階段有不同表達方式,并在歷史綿延中傳承民本思想與富民內涵。夏商周朝代,民眾成為君主治國的根本,君主要保障民眾生活,做到保民安民、富民教民,這是君主實現治國安邦的歷史前提。保民就是養民,做到“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12];富民則是養民基礎上的提升,孔子主張“藏富于民”,孟子強調“制民恒產”,荀子強調“節用裕民”和“上下俱富”。財富分配上,荀子堅持“富有差等”,認為“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13]。墨家主張“節用利民”“官府實則萬民富”,用這些錢來為人民生產提供保障。《管子》中將富民作為治國理政第一要務與邏輯起點,“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14]漢初賈誼提出“富安天下”,強調家與國都要注重余量儲備。董仲舒主張“限用民田”,反對兼并農民土地,同樣是一種均富主張。從此以后,富民成為治國理政的重要目標,唐朝李世民堅持民水君舟觀點,強調“君依于國,國依于民,刻民以奉君猶割肉以充腹,腹飽而身斃,君富而國亡”。宋朝以后,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庶民階層逐漸分化,富民客體有所擴大,明朝李贄為工商富人辯護,東林學派主張“貧富兩便”,主張保護商賈財富。后來,徐光啟提出用“西學”來提高生產力以創造更多物質財富,這一思想成為近代實業救國的源頭。這樣的歷史積淀與實踐延展,使得今天的共同富裕型民生建設更加強調在發展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把共同富裕型民生建立在通曉歷史成就基礎上,夯實共同富裕型民生建設的歷史厚度。
最后,共同富裕型民生的實現途徑具有歷史性。歷史上對于共同富裕型民生的推動主要從“共同”及“富裕”兩個方面著手。一方面,“富裕”是“共同”的基礎,把糧食富足當作美好生活的前提,認為農業為天下之本,強調“明王之務,在于強本事、去無用,然后民可使富”[15],歷朝歷代通過各種方式發展農業,要求“無奪民時,則百姓富”[16],要求“凡有地牧民者,務在四時,守在倉廩”[17]。同時,“辟田疇”“修樹藝”“勉稼穡”等具體措施都是用以促農,這種重農實踐貫通于秦漢以降而直至近代,仁人志士創辦工廠探尋實業救國之路,這實際上延續了重視生產、創造財富這一實踐路徑。另一方面,“共同”是“富裕”的旨歸。囿于生產力的束縛,我們對“共同”的實踐弱于對“富裕”的提倡與追求,保障耕地、輕徭薄賦等體現出那個時代的“共同性”。漢代的“井田之法”試圖確保土地平等分配,用分配手段來促進共同。宋代朱熹推崇“經界法”,重新丈量分配土地,也是在生產資料公有上推進共同并踐行共同。到了近代,康有為主張工農首為國有,商業也分公私,同時主張去“九界”,試圖消除家庭種族之間的界限,實現平等,推進共同共享。孫中山主張“裕民衣”“樂民居”“利民行”政策,實行平均地權、節制資本,都是力圖實現富裕的“共同”。只不過在以往的時代,不僅“共同”與“富裕”無法真正做到統一,就連單一的“富裕”或單一“共同”也不可能做到。
20世紀20年代,馬克思主義傳入中國后,中國共產黨人把消除兩極分化、實現共產主義寫入黨章,由此開啟了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從對大同理想的描繪走向共同富裕的實踐探索。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同志提出要逐步實現對整個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在農村中消滅富農經濟制度和個體經濟制度,使全體農村人民共同富裕起來”[18],鮮明地提出了“共同富裕”這一民生建設主張與民生事業發展目標。鄧小平同志強調,社會主義的特點就是“共同富裕,不搞兩極分化”[19],通過鼓勵一部分地區和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然后先富幫助和帶動后富,最后達到共同富裕,從而確定了共同富裕型民生事業的實現路徑。進入新時代,黨和政府把共同富裕型民生納入總體發展規劃中,并進行試點建設,共同富裕型民生日益成為從歷史的理想性轉變為當下現實性的呈現。總之,在發展基礎上追求全民共享、推動實現共同富裕是同心圓社會結構不斷外化的結果,是綿延數千年文化結構的使然,也是家國天下一體文化、胸懷天下大同觀念的內在要求及其在民生領域里的延展和顯現,體現了整體主義方法論下中國社會發展的歷史過程性與不斷實踐性的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生事業發展的必然追求。
(本文系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新時代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研究”成果,項目編號:18JZ043)
注釋
[1]高和榮:《新時代民生保障制度的類型轉向及特征》,《社會科學輯刊》,2020年第3期。
[2][3]《孟子》,萬麗華、藍旭譯注,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105、14頁。
[4]艾倫·麥克法蘭:《英國個人主義的起源》,管可秾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8年,“致中國讀者”,第1頁。
[5]參見高和榮:《民生的內涵及意蘊》,《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4期。
[6][7]《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整理、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89、1592頁;《管子》,李山譯注,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256頁。
[8][19]《鄧小平文選》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82、123頁。
[9]楊伯峻:《論語譯注》,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64頁。
[10]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18頁。
[11]馮契:《中國近代哲學史(上)》,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4年,第476頁。
[12]楊伯峻譯注:《孟子譯注》,北京:中華書局,2019年,第6頁。
[13]樓宇烈主撰:《荀子新注》,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173頁。
[14][16][17]《管子》,李山譯注,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256、131、2頁。
[15]何懷遠、賈歆、孫夢魁主編:《管子(上)》,北京:遠方出版社,2006年,第108頁。
[18]《毛澤東文集》第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37頁。
責 編/張 曉
The Historical Foundation of Livelihood Construction with Common Prosperity
Gao Herong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and realization of people's livelihood with common prosperity can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 social and cultural context on which it depends, which is the profound foundation on which people's livelihood based on common prosperity can be developed. The construction of people's livelihood from prosperity to common prosperity indicates that the society as a whole has achieved general prosperity and general affluence, which embodies the high standard and high quality of people's livelihood construction, reflects its ideal pursuit, becomes an important symbol of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state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city, and highlights the direction of socialist people's livelihood construction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he construction of people's livelihood with common prosperity embodies China's unique social relations and social structure, and is imbued with our inherent culture of unity of family, state, and world, of not worrying about scarcity but about disparity, and of being moderate and harmonious, etc. It is the policy externalization and institutional representation of these cultural characteristics, and is the summation and sublimation of experience in the history of livelihood construction over the centuries. It reflects the organic convergence of the historical process and the continuous practice of Chinese social development under the holism methodology.
Keywords: common prosperity, livelihood construction, thought of people's livelih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