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實現鄉村的全面振興離不開黨的集中統一領導,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等各項工作都離不開黨建引領。黨建引領鄉村振興,需要立足于三個著力點,即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以提升引領能力,發展村集體經濟以增加農民致富機會,促進村民自治制度不斷完善以發揮農民主體作用。
關鍵詞:黨建引領 鄉村振興 基層黨組織 集體經濟 村民自治
【中圖分類號】C911 【文獻標識碼】A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指出,“辦好農村的事,實現鄉村振興,關鍵在黨”。“十四五”以來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都表明,要實現鄉村的全面振興離不開黨的集中統一領導,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等各項工作都離不開黨建引領。
結合近年來的研究來看,可將鄉村黨建引領界定為,農村基層黨組織通過自身建設,不斷完善自身結構和功能,提升黨在農村基層的執政能力,引導農村各類組織開展基層治理,并探索運用現代化手段實現鄉村有效治理。既有研究主要是從基層治理或社會治理的角度來探討鄉村振興中的黨建引領問題,但鄉村振興并不完全等同于基層治理或社會治理,還涉及到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黨建引領是全面引領、系統引領和集中引領,不可能只關照到其中某個方面或某幾個部分。
鄉村振興是解決“三農”問題的總抓手。內生動力不足一直以來都是制約鄉村振興的一個重要因素。黨建引領鄉村振興,關鍵就是要激發鄉村的發展活力和農民的內生動力。鄉村要有活力關鍵在于產業和經濟,如果沒有產業,經濟不發達,鄉村就缺少活力。要農民有內生動力就必須賦予其發展的權利和機會。因此,黨建引領鄉村振興,需要立足于三個著力點:即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以提升引領能力,發展村集體經濟以增加農民致富機會,促進村民自治制度不斷完善以發揮農民主體作用。
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以提升引領能力
基層黨組織建設要“以政治領導力為統領,以提升組織覆蓋力為前提,以提升群眾凝聚力為基礎,以提升社會號召力為抓手,以提升發展推動力為目標,以提升自我革新力為保證”來提升組織力[1]。結合鄉村振興的實際,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能力:政治領導力、自我革新力、發展推動力和農村治理力。政治領導力是指對黨的政治路線以及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等的準確理解把握以及實踐執行的能力[2];自我革新力是指組織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發展推動力是指推動農村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能力;農村治理力是指推動農村公共事務有效治理的能力。總之,政治領導力是方向,自我革新力是基礎,發展推動力是保障,農村治理力是依托,“四力”相輔相成,共同構成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
農村基層黨組織提升組織力的途徑較多,結合地方實際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經驗,如以軟弱渙散整頓、黨員隊伍建設、黨建引領治理等為抓手來不斷強化組織力等,但部分鄉村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政治領導力弱化。主要表現在部分村黨組織書記勝任力較弱,對政策學習不夠,對本村的基本情況了解不夠。還有部分村黨組織的執行力較弱,在某種程度上,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以會議落實會議的現象。這些現象都會導致村黨組織影響力的不斷弱化。二是自我革新力不足。主要表現在部分黨員隊伍自身建設不足,部分黨員干部學習態度不夠端正、學習能力有待于進一步提升。三是發展推動力不優。主要表現在缺少謀劃發展意識,在對如何結合地方實際尋求差異化發展上目標不清、思考不深。部分村黨組織缺少真正有力的“領頭人”,也疏于發現和形成帶領村民致富的“能人”“賢人”。四是農村治理力不強。主要表現在缺少創新治理意識、能力水平不高,一些村黨組織適應新形勢、解決新問題的能力較弱,習慣于用老經驗老辦法來解決新問題;工作過程中存在被動應付,主動擔責意識不強,安于現狀,創新性不足等問題。
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是黨建引領鄉村振興取得實踐效果的重要因素。黨建工作要結合鄉村實際,立足于解決問題,采取相應舉措,不斷提升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
首先,要通過政治引領來提升組織力。必須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加強黨建工作,增強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以整治“四風”問題為牽引,持之以恒改進作風;要推動全員抓黨建,在鄉鎮黨委的指導下推動村黨組織的規范化、制度化和實效化建設。必須持續開展軟弱渙散黨組織整頓,要持續抓好抓牢農村軟弱渙散黨組織“回頭看”,認真開展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黨支部按照相關的工作要求,瞄準主要矛盾,解決突出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整頓方案。
其次,要通過隊伍建設提升組織力。要持續抓好黨員隊伍建設,抓好抓實班子工作,充分發揮村“兩委”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同時不斷健全村級配套組織建設,完善村級團組織、婦聯、黨員民兵、集體經濟組織,發揮群團組織作用;不斷加強村“兩委”干部培訓,由鄉鎮各業務部門牽頭,分類分級做好專題培訓,促進其更好履職盡責;積極落實村后備干部培養人,通過定期聯系溝通、參與村級事務、參加教育培訓、抽調跟班學習等方式進行培養。要持續提升黨員教育管理質量,結合黨的主題教育,深入宣講,切實增強學習教育實效;要高標準高質量落實發展計劃,加強黨員發展政治審查,規范入黨手續和發展程序,同時要擴大入黨積極分子存量;要深入推進黨員積分管理,將積分制與村級中心工作和公共事務充分結合。
最后,要通過治理創新提升組織力。要充分挖掘各類人才,提升人才服務鄉村的自我認同感和榮譽感;對各類人才要加大表彰宣傳力度,挖掘典型,營造愛人才、惜人才、尊重人才和支持人才的社會氛圍。要強化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健全完善村“兩委”班子常態化從嚴管理機制,通過更新完善村規民約等制度規范不斷加強村民自治;優化各村網格化服務管理,推行“五個到戶”黨員聯系群眾基層治理模式和“黨建引領·三員五長網格化”機制,不斷完善基層治理體系;持續抓好農村生態文明和鄉風文明建設,推進人居環境整治、鄉村移風易俗常態化,常態化管好用好村綜合服務平臺,落實村級政務服務下放事項。
發展村集體經濟以增加農民致富機會
產業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產業興旺為鄉村持續發展奠定經濟基礎,農村現代化必然要求農業現代化。黨建引領鄉村振興的重要目的在于要促進鄉村能夠自主地創造更多的財富,使農民能夠就地就近就業,實現生活富裕富足。村集體經濟發展主要依賴于產業發展,在當前,還有很多鄉村集體經濟不夠發達,體量較小。村黨組織要積極適應國家戰略需求,在堅持高質量發展的原則下不斷推進村集體經濟發展,使農民有更多的財富增加機會。
農村基層黨組織引領村集體經濟發展,需要立足鄉村資源稟賦,整合現有資源資產,打造鄉村特色產業,推進融合發展。在當前,黨建引領村集體經濟發展已經出現了眾多有代表性的模式,如湖南省寧鄉市喻家坳鄉湖溪塘村在“支部領辦合作社”的經驗基礎上,走出了一條“支部建在產業鏈上”的新型集體經濟發展道路。通過支部領辦合作社模式,該村村黨組織引領發展,先后解決了發展思想不統一、資金匱乏、能人不足、銷路不暢等方面的現實問題,更重要的是在集體經濟的發展模式上實現了“統分結合”,為集體經濟發展的產權與組織改革提供了新思路。整體而言,黨建引領村集體經濟發展需要重視以下幾點:
第一,村黨組織要摸準本村資源狀況,精準定位村集體經濟發展方向。資源是產業發展的基礎,自然資源、人力資源、社會資源等都是資源,一種或幾種資源豐富的鄉村可以依托資源來發展產業。但是,那些沒有資源,或者資源不具優勢的鄉村,同樣可以借力外地的資源或者創造資源優勢來發展產業,比如,曾經廣為流傳的浙江多地“沒有資源‘借’資源,沒有市場‘育’市場”的模式。當然,一般來說,在發展產業過程中,既要科學利用當地資源,因地制宜,找準路子,進一步增強對轄內集體經濟資源統籌調度和協調發展的能力,又要多方引入外部資源,借助于政策和社會資本來促進經濟增長。同時,鄉村還要按照“集聚發展、梯度有序、錯位發展”的原則,優先做好民生保障類產業。比如有的地區,通過“鄉村振興車間”的優勢整合,“村社聯合”的共建共享,提穩“菜籃子”;通過“合作社+農戶”模式共享利益,“扶貧田”變“振興田”,扎緊“米袋子”;通過發展中藥材林下經濟,看好“樹林子”,既保障了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又推動了多方力量抱團取暖、共同富裕。
第二,村黨組織要通過黨建引領吸引人才,實現利益共享。村黨組織要幫助村民脫貧致富,解決其生存發展問題。農村基層黨組織要通過出臺激勵政策、定向培養等方式,吸引高水平、高層次人才返鄉創業,扎根農村、服務三農,真正把懂經濟、具有較強管理能力的優秀人才納入村“兩委”班子里。要經常組織專題培訓,讓他們到先進發達地區學習新思路、新方法、新招法,拓寬視野,強化經濟思維、發展導向,使村級黨組織真正成為發展村集體經濟的核心領導力量。村黨組織要進一步拓寬視野,努力爭取上級和外部支持,持續加強惠農富農措施力度、產業引進力度,努力把“蛋糕”做大,確保享有充足的資源來構建鄉村利益共同體。
第三,村黨組織要整合社會力量,充分發揮多主體作用以促進村集體經濟協調發展。黨建引領村集體經濟發展,要做好結合文章,統籌鎮區和農村,特別是社區、村的協同發展,打造差異化的發展模式,使城市社區和農村社區各美其美、美美與共。鄉村經濟和產業的發展要與當地的傳統文化有效融合,村黨組織要堅持以產業為要,努力挖掘當地的歷史文化資源,以文化引領助推產業發展,加速促進血液良性循環。還要利用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這一平臺,創新發展思路、盤活農村閑置資源及土地資源、推進電子商務等模式,實現村集體增收創收。要充分聯合鎮經濟發展辦、財政所、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和企業,促使其積極發揮職能作用,支持村集體經濟發展。要更好地發揮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的作用,通過其聯農帶農,共促經濟和產業發展。
促進村民自治制度不斷完善以發揮農民主體作用
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要求,要“接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三治”融合中,自治是核心也是基礎,無論是基層德治還是法治,都需要以村民自治的方式來具體落實。當今,要接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需要堅持、發展并不斷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因為,一方面,農村、農民對高質量物質生活、精神生活和民主權利等提出新期待,另一方面,權力和資源的持續下沉,也進一步沖擊著傳統農村社會秩序和內部深層結構,單純依靠農民自發性的村民自治,必然無法應對隨之帶來的利益格局變化。應對這一系列挑戰,離不開黨建引領;要積極發揮村黨組織的作用,凝聚多元合力共治共建,努力解決村民自治過程中出現的自我治理乏力、程序機制缺陷、行政化與自治權的沖突等難題。
就當前來看,村黨組織在黨建引領村民自治過程中存在著較多問題:一是村黨組織的引領權威有所弱化。除前文所述的能人偏少外,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兩委”班子成員年齡偏大、學歷偏低、結構不優等問題,影響村黨組織戰斗力的發揮,不同程度地存在自身弱化、虛化、邊緣化的問題。二是村民主動參與自治的熱情不高。農村社會結構轉型、人口流失、利益矛盾加劇等現實,都讓村民的歸屬感降低,村民參與村級事務的主動性、積極性也隨之淡化。村黨組織引領村民參與的事務大多集中在政務、服務和文體活動等方面,群眾鄉村建設參與感不足。三是黨建力量的統籌與自治要求相偏離。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相關規定,村民委員會作為基層群眾的自治組織,承擔著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職能;鄉鎮政府作為與群眾聯系緊密的基層公共服務部門,應該指導村民委員會開展自治工作。但二者之間的關系還有待于進一步理順。
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發揮農民主體作用,調動農民參與鄉村振興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黨建引領村民自治,就是要在如下幾個主要方面發力,激發出農民的內生動力:
第一,通過黨建引領,建強組織與優化力量。鄉村治理的主體包括基層黨組織、鄉鎮政府、村“兩委”、鄉村企業、社會組織和村民等,主體之間的協調互動,取決于堅強的領導者、組織者和實施者。要不斷增強村黨組織書記的素質和能力,推動其扮演好多元化鄉村治理的“融合者”角色;要充實基層黨組織的骨干隊伍,選優配強村“兩委”干部,精選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等,號召農民人大代表、致富能人、退役士兵、大學生村官等后備力量積極參加村“兩委”換屆選舉,為黨組織注入新鮮血液;要優化農村黨員干部的成長和培養機制,完善甄別考核、獎懲考核等機制,進一步拓展基層黨員干部的上升渠道;要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建立常態化教育培訓農村黨員的長效機制,重點提升黨員隊伍引領發展、建設文明鄉村等綜合素質,以適應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在黨建引領村民自治過程中,還要妥善處理村與鄉鎮的關系。通過分級分類建立權力清單,進一步明確鄉鎮政府與村“兩委”的職責范圍劃分,尊重差異、科學引導村民自治;要優化考評程序規范黨組織建設,建立和完善基層干部考核考評機制。考核必須重在實際有效、考準考實,切忌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讓基層干部能夠卸掉包袱輕裝上陣。
第二,通過黨建引領,構建完善的協商民主體系。農民是否具備參與公共事務的主體意識和主觀能動性至關重要,要不斷完善協商民主體系,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實現全體村民共同治理鄉村。要增強村民參與自治的自覺性,農村基層黨組織應減少對公眾自身事務的過多干預,給予基層民主政治實際效能運轉的空間;進一步拓寬村民的參與渠道,成立多種形式的村民自治組織,發揮其在村民自治中的組織和協調作用,營造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要進一步提高公眾參與素質與能力,重點提高“農村精英”參與的積極性,通過樹立先進個人典型,潛移默化地影響周圍普通村民的參與意識,使其主動積極實踐于基層民主的各項事務之中,不斷深化黨組織領導下的議事協商機制。現階段,要在“四議兩公開”制度的基礎上,推動建立完整的制度體系,保障村工作部署、項目規劃建設等重要問題都能夠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組織實施。
第三,通過黨建引領,促進不同主體的協同共治。作為領導核心的農村基層黨組織,應對鄉村社會的多元力量進行整合吸納,引領鄉村走向協同共治。在橫向上,要建立健全以村民自治組織為基礎、村黨組織為核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為紐帶、各類經濟社會服務組織為補充的“一核多元”組織架構,統籌推進黨的建設、社會保障、綜合治理、應急管理、社會救助等工作,真正做到組織黨員發揮作用,動員群眾迅速行動,凝聚力量協同發力。在縱向上,要健全“黨支部—網格(村民小組)黨小組—黨員聯系戶”的村黨組織體系,突出“微單元”“微循環”“微治理”,更好輻射到村到組,連接每家每戶,推動產業帶動,共建共治共享新鄉村發展。
第四,通過黨建引領,凝聚共識與實現價值認同。治理共識是鄉村治理共同體建構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凝聚共同的價值共識,才能夠對多元主體的多重利益進行協調,提升集體認同感和歸屬感。基層黨組織引領村民自治,就需要通過其價值引領,以價值共識生成治理共同體的行動準則和目標,不斷提高自治多元主體的參與力和行動力。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鄉村公共文化服務機制,充分挖掘鄉村傳統道德規范、公序良俗,涵養和培育村莊社會的共同體意識,進而不斷擴大集體認同;充分利用各村道德講堂、文化廣場、農家書屋等文化服務載體,加大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的宣傳力度;要進一步發揮村莊文化的傳統作用,充分保留中華民族文化精粹,充分發揮自治在鄉村治理中的獨特作用,通過村規民約、家風家訓等載體,督促村民在生產和生活中,自覺地對照村規民約的標準來規范一言一行。需要采取多種方式,激勵黨員主動發揮作用,帶頭學、帶頭干,帶頭奉獻社會。
【本文作者為中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南大學鄉村振興研究中心主任;本文受湖南省社會科學成果評審委員會重點課題“鄉村振興背景下高素質農民培育體系建設研究”(項目編號:XSP2023ZDI006)的資助;中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吳高輝博士、魏瓏碩士、劉婷婷碩士對本文亦有貢獻】
注釋
[1]李小新:《全面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黨建文匯(上半月版)》,2018年第1期,第13-15頁。
[2]馮耀明、張淑芳:《提升組織力是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核心與關鍵》,《中共山西省委黨校學報》,2019年第42卷第1期,第44-47頁。
責編:王 克/美編:王嘉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