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治理有效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以來,在黨和國家相關政策推動下,村級組織不斷發展,數量不斷增加,形態更為多元,在鄉村治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新時代新征程鄉村治理視域中的村級組織建設,既需厘清村級組織的功能定位,又需明確村級組織建設的現實困境,在此基礎上探索村級組織建設的創新路徑。
【關鍵詞】鄉村治理 村黨組織 村級組織 【中圖分類號】D262 【文獻標識碼】A
村級組織包括村黨組織、村民自治組織、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務監督組織和其他村級經濟社會組織,是鄉村治理體系有效運行的主要載體。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扎實推動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振興。”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堅持以黨建引領鄉村治理,強化縣鄉村三級治理體系功能,壓實縣級責任,推動鄉鎮擴權賦能,夯實村級基礎。”從鄉村治理的維度闡釋村級組織的功能作用、面臨的現實困境及創新路徑,對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村級組織承載的功能作用
鄉村治理主要涉及三個要素:一是治理主體、治理對象及其相互關系,即“誰來治”“依靠誰”“治理誰”;二是治理方式,即鄉村治理的原則、目標、方法以及過程,明確“為誰而治”“怎樣來治”;三是鄉村治理成效的評估,即“誰來評估”“成效怎樣”。因而,鄉村治理是多層次、多維度的。村級組織在鄉村治理中承載著多方面無可替代的功能。
黨和政府聯系村民的橋梁紐帶。黨和政府作為鄉村治理的主導力量,是鄉村治理的指導者、決策者與推動者。黨和政府推出的涉農法律法規是村級組織建設的重要依據,制定的方針政策是影響農村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同時,村級組織作為國家大政方針在農村貫徹落實的重要載體,是黨和政府強農興農惠農政策進入千家萬戶、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米”的關鍵。村級組織深入農村社會,直接面對村民的各種訴求,更了解鄉村社會的復雜情況,可以通過正式和非正式渠道獲取、傳遞信息,有力推動鄉村治理目標的實現。此外,村級組織能夠及時反饋當地社會的個性化需求,并通過爭取工程項目、惠農資金等方式,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政策傾斜和資金支持。
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鄉村治理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涵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多領域,涉及黨的基層組織、群眾自治組織、群團組織、社會組織等各方面力量,具有內容廣泛、主體多元、環境復雜等特點。單一治理主體的管理內容與覆蓋范圍難以涵蓋農村社會的方方面面,因而,推動農村走向更高水平的內生式發展,推動農業農村實現更高程度的現代化,需要村級組織發揮重要作用。此外,一些基層組織所掌握的公共資源有限,而鄉村治理又必須廣泛動員并集結政府、市場、社會等多元主體力量深度參與到鄉村治理全過程、全領域之中。村級組織扎根在鄉村社會并對當地經濟社會情況比較熟悉,能夠依據當地實際情況,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細化落實,有效協調當地的社會關系,從而更好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
組織、動員和服務村民的有效載體。村級組織產生并服務于鄉村,村級組織的建設是為了充分調動與合理分配鄉村資源,更好地推動鄉村建設,推動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一方面,村級組織作為鄉村治理的推動者,對村民生產生活具有重要影響。另一方面,村民為了解決自身問題,滿足個人和家庭需要,如開具各類證明、尋求生產幫助、協調與其他村民關系、享受精神文化生活等,同樣需要參與到村級組織的管理活動中。在多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下,村級組織與村民保持著密切互動,成為組織、動員和服務村民的重要載體。
村級組織建設的現實困境
隨著全黨牢固樹立堅持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全國各地的村級黨組織建設水平明顯提升。但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仍存在一些問題。
村級黨組織的政治領導力需加強。黨的領導是鄉村治理得以推進的關鍵,也是各村級組織形成治理合力的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村黨組織弱化、虛化、邊緣化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但仍有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關注。一是村級黨組織的隊伍結構有待改善。部分村黨組織存在黨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黨員老齡化、青年黨員流失等問題,這不利于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領導力。二是村級黨組織的工作作風需要改進。部分村黨組織隊伍存在服務意識不強、“等靠要”觀念嚴重等問題,“怠政”“懶政”“庸政”等現象也時有發生。部分村黨組織還存在“制度上墻”“痕跡管理”等現象,許多工作流于會議、文件、表格、圖片等形式。三是村級黨組織的輻射范圍有待拓展。當前,以村黨組織為核心、村民委員會為主導的組織形態、運行程序基本完備,但由于部分村黨組織培育其他各類村級組織健康發展與合理運行的動力相對不足,經濟、文化、群團等組織建設較為薄弱。這不僅使一些村黨組織強化自身建設、提升政治功能成效不足,還使統籌村級組織發展、推進鄉村治理的效力下降。
村級組織隊伍的治理能力需提升。在鄉村治理過程中,村級組織在不斷獲取技術支持和智力支撐的同時,也面臨工作任務量大、事務種類繁多等難題,加之村級組織隊伍少,容易出現職權與責任不對等、能力與任務不匹配等矛盾。與此同時,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推進,農村社會的變革日益廣泛深入:大量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紅白理事會、文化促進會等“兩新組織”不斷出現;戶口、事業、住所相分離的村民群體持續增加;勞動能力和意愿都有所減弱的老齡化村民逐步增多等。面對這些問題,有的村級組織負責人對新形勢、新政策把握不透,對新技術、新手段掌握不足,致富、帶富本領不強;有的村級組織負責人未能及時把握城鎮化、市場化、多元化等趨勢,做好新形勢下農村群眾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有的村級組織隊伍年齡偏大,文化水平相對不高,開拓創新精神有待增強,制約了鄉村治理效能的提升。
村級組織的運行機制不順暢。建立村莊內部良好的運行機制是鄉村治理有效的必然要求。廣大農村地區已建立起不少頗具特色且行之有效的機制,如由河南省鄧州市首創并在全國各地推廣的“四議兩公開”制度,但部分村級組織運行機制不暢的問題并未得到根本解決,村級組織之間存在職能、權責和程序交叉重疊問題,且在協商內容、規則和程序等方面缺少明確的規范,致使有的村級組織各自為政,出現治理權力條塊分割的現象。具體而言,個別村黨組織不尊重其他村級組織的自主性,事事包辦,件件做主,不愿放權;有的村級組織習慣于“老辦法”“一言堂”,導致工作無序化;少數村莊缺乏財務管理機制,財務狀況混亂;部分黨員干部對村民基本權益尊重不夠,民主監督流于形式,不能做到公開透明等。因而,建立有效的組織、協調與溝通機制,解決好鄉村治理“中梗阻”問題,是鄉村治理的重要環節。
村級組織建設的路徑創新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針對村級組織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黨的領導、提升治理能力、完善制度體系,是破解建設難題的應有之義。
強化村黨組織的政治引領是基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村級組織建設全過程、各領域是強化村黨組織政治功能的必由之路。《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指出:“政治功能是黨組織的基本功能。”強化村黨組織的政治引領需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據《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的要求,既鼓勵村黨組織書記兼任其他組織負責人,又通過法定程序和要求積極推薦其他組織的負責人加入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以更好發揮組織協調功能。二是通過強化觀念引導、法規約束和實踐養成,增強農村黨員干部的政治、服務和進取意識,提升引領能力。三是將村黨組織的工作延伸至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農村新經濟組織,擴延到紅白理事會、文化促進會等農村新社會組織,覆蓋至老齡化人群、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等群體,使村黨組織的政治引領范圍廣、程度深、影響大。
提升村級組織隊伍治理能力是關鍵。村級組織隊伍治理能力關系到政策實施的效用、發展問題的解決、村民利益的實現。為此,一是增強服務能力。在農村經濟社會環境急劇變化的背景下,村級組織隊伍應圍繞新情況、新問題,主動了解村民所需,轉變服務理念,創新服務方式,切實發揮治理功能。二是增強管理能力。將村級組織隊伍從繁重的表格、會議、匯報中解放出來,集中精力解決村莊發展大事。同時,適度增強村級組織負責人決定鄉村事務的權力,增強其自主性。三是提升發展能力。村級組織隊伍的服務能力、參與鄉村治理成效最終體現在村民的幸福感、安全感、獲得感上。既需要通過學習、培訓、掛職等方式,提升村級組織隊伍把握市場規律、創新經營模式、開拓新型銷售渠道的能力,又需要把青年學生、致富能手、技術人才不斷充實到隊伍中來,夯實人才保障。
健全村級組織的制度體系是保障。村級組織的制度體系建設,既要把握和體現有關規章制度的精髓要義,又要結合實際使其切實落地。具體而言,一是要捋順村級組織之間的權責關系。引入“清單制”“責任制”,明確各村級組織的職權范圍、工作內容和考評方式,構建各村級組織的銜接機制,確保村級組織履職盡責并同向發力。二是完善農村自治制度。民主是自治的前提,要切實落實村民投票權,真實反映民意。法治是民主的保障,要依法治村,使農村自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環境是參與的基礎,應發展鄉村教育、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等,進而提升村民的參與意識和參與能力。經濟是自治的支撐,應扎實推進共同富裕,將制度優勢轉化為經濟成效,使村民通過切身感受增強制度認同。三是健全農村權力監督機制。深化農村權力監督,明晰村干部權責,規范村干部履職盡責、參與村務的流程。同時,監督主體不僅要從村莊大小會議等正式平臺獲取村務情況,還要從日常生產生活中村民的交談、村干部的活動等非正式途徑獲取信息并加以研判。不僅要充分利用科技進步帶來的紅利,如運用網絡社交平臺提升村務公開的質量,還要善于通過新型組織如村務監督委員會進行民主監督。
(作者分別為中國農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講師;中國農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院長、教授)
【注:本文系2022年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新時代基層黨建引領農民農村共同富裕研究”(項目編號:22KDC022)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習近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團結奮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人民日報》,2022年10月26日。
②《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人民日報》,2023年2月14日。
責編/靳佳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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