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民營經濟繼續發展壯大、做出貢獻,需要進一步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障礙,保持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和可預期性。建議:
積極營造“國民攜手、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輿論氛圍,立足國有企業規模大、信用等級高、資金成本低等優勢和民營企業機制活、決策響應速度快、創新動力足等特點,促進國有資本力量與市場化機制活力結合,催生高質量發展新動能。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進一步探索混合所有制有效實現途徑,比如明確國有企業主攻長期性、戰略性、服務國計民生的領域,鼓勵吸納有意愿、有能力的民營企業參股,依法合規開展創新合作。
研究建立政府與民營企業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鼓勵各級政府官員主動走近民營企業,放心與民營企業家交朋友,大膽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進一步細化優化營商環境配套措施,借助數字化管理手段,探索政策與企業“雙向匹配”,推動惠企政策原則上“免申即享”,讓好政策及時有效地直達市場主體,實現惠企政策“應享盡享”。在重大規劃、重大項目、重大工程中積極吸納民營企業參與,加快推進科技資源和應用場景向民營企業開放,吸引撬動社會資本參與新興產業培育。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要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將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形成有利于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法治環境,降低企業合規成本,讓企業家放心投資、安心經營。鼓勵開展包容審慎監管,建立透明可追溯的試錯、容錯創新機制,為擔當者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