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承擔科技創新重任正當其時,恰逢其勢。建議:
圍繞產業鏈布局創新鏈。積極發揮民企貼近市場、反應敏銳、機制靈活優勢,強化民營科技領軍企業出題者作用,圍繞產業發展卡點堵點和未來方向,研究提出技術問題清單。支持民企牽頭建立產學研創新聯合體,出臺配套政策,總結成功案例。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鼓勵民營整機企業提出關鍵核心零部件替代或創新需求,并向上下游企業發布。鼓勵專精特新企業積極投身微創新,積少成多實現質的突破。加快完善創新型產品推廣應用政策和標準,必要時可制定臨時性辦法,讓新產品盡快商業化。
圍繞項目成果完善管理機制。豐富科技創新項目類別,突出關鍵技術創新項目,協調布局近期與中長期項目,給民企更穩定預期。借鑒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中支持中小企業的做法,在各類科技項目、科研基金中為科技型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強化科技創新結果導向,為民企創新松綁減負,適度放松民企項目使用資金審計管理,建立創新項目容錯免責機制。
圍繞企業需求構建創新生態。拓寬民企創新空間,最大限度取消企業資質類、項目類等審批事項,以及部門互為前置的認可程序和條件。優化面向民企的科技金融服務,形成創業投資、銀行信貸、上市融資等多方式全周期支持機制。充分發揮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作用,完善市場化運作機制,帶動社會風險資金關注民企,投早、投小、投長、投硬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