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強調,突出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和制度建設。持續完善“組組”協同監督、“室組”聯動監督、“室組地”聯合辦案機制。河南省鶴壁市紀委監委聚焦派駐監督實踐中存在的不愿監督、不會監督、力量薄弱、質效不佳等問題,從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入手,在引導激勵、建強隊伍、貫通融合、強化治理等方面發力,補齊短板、擦亮“探頭”,全面提升派駐監督效能。
引導激勵,破解“不愿監督”難題。針對部分派駐機構斗爭精神不足、存在“老好人”思想等問題,堅持一手抓教育引導、一手抓考評激勵,著力激發各派駐機構擔當作為的主動性。堅持黨建引領,加強派駐機構黨支部建設,成立5個派駐機構黨支部,由對口聯系的監督檢查室主任擔任黨支部書記,既聯系指導加強黨建、又聯系指導業務開展,認真落實組務會“第一議題”制度,督促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忠誠履行監督職責。實行“零通報”督導,市紀委監委按月統計分析通報派駐機構發現問題、案件辦理、處置線索的有關情況,市紀委常委會定期聽取派駐監督工作情況匯報,分管領導每半年召開一次派駐工作會議,并對一段時間內線索處置“零通報”的派駐紀檢監察組重點進行業務督導。強化監督考核,把派駐監督情況納入考核內容,將監督發現問題情況作為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評優和先進集體評選表彰的重要參考,倒逼派駐機構自覺提升監督的主動性和有效性。
建強隊伍,破解“不會監督”難題。針對部分派駐機構干部紀檢監察業務掌握不牢、專業化水平不高的能力素質短板,堅持抓好業務培訓和實戰鍛煉,切實提升派駐機構履職能力。“選育”人才強基礎,一方面將業務能力突出的派駐干部納入全市辦案人才庫,統籌安排派駐干部參與案件查辦,練強監督本領、提升實戰能力;另一方面堅持派出機關和派駐機構一體管理,暢通派駐干部提拔交流渠道,力量向一線傾斜,重點培育監督業務骨干。“培優”幫帶提能力,運用“抽調+指導+幫帶”的方式,選派派駐機構年輕干部到市紀委監委進行培養鍛煉,由業務骨干“一對一”進行幫帶,結合典型案例和辦案實際開展案例剖析、業務指導、技能傳授。“訂單”培訓強素質,除開展全覆蓋業務輪訓外,市紀委監委精選業務尖兵組建“紀檢監察業務講師團”,根據派駐機構每月報送的培訓需求,擬定具有針對性的“訂單”教案,以月為周期分類開展小微課堂授課輔導。
貫通融合,破解“力量薄弱”難題。針對一些派駐機構人員少,辦理重大案件時力量薄弱的問題,積極推動“四項監督”統籌銜接,形成發現問題、處置問題、整改問題的合力。推動“兩個責任”同向發力,制定被監督單位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向紀檢監察組定期通報、紀檢監察組與班子成員意見交換、班子成員有關問題月度報告等多項制度措施,督促各派駐機構完善與駐在單位定期會商、重要情況通報、線索聯合排查、聯合監督執紀等工作機制,健全與駐在單位機關紀委和下屬單位內設紀檢機構信息溝通、工作指導機制,推動派駐機構和駐在單位同題共答、形成合力。強化“室組”聯動監督,市紀委監委監督檢查室與派駐機構共同建立5個監督執紀執法協作區,針對監督重點事項,明確協作聯絡員、牽頭人的具體職責,定期召開協作區工作例會,推動形成組織有序、調度有力的“片區化”管理協作體系。加強“巡組”監督協作,構建派駐機構同巡察機構在巡前、巡中、巡后的貫通協作工作閉環,派駐機構第一時間向巡察組報告被巡察單位政治生態、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情況,提出巡察期間需要深入了解的重點人和重點事;針對巡察中發現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等問題,派駐機構提前介入,按程序快查快辦,高質高效處理移交線索;巡后建立工作臺賬,督促駐在單位對巡察反饋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強化治理,破解“質效不佳”難題。針對部分派駐機構重案件查處輕問題治理、找不準問題病灶等情況,以政治監督清單化、日常監督專項化、靠前監督精準化為工作抓手,推動監督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政治監督清單化,指導派駐機構圍繞黨的二十大戰略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梳理政治監督重點事項,運用“清單+臺賬”“督辦+治理”“專責+協同”的政治監督模式,對駐在單位黨委(黨組)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對相關問題及時整改到位。日常監督專項化,指導派駐機構結合駐在單位行業特色和突出問題,聚焦內部管理薄弱點,細化明確專項監督事項,統籌使用駐點、調研、嵌入等監督模式,及時發現問題,推動監督精準發力。靠前監督精準化,推動派駐監督關口前移,加強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發現和治理,督促駐在單位通過加強自我檢視、組織群眾評議等方式,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充分運用第一種形態,筑牢監督執紀“第一道防線”。同時,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機制,及時督促相關單位用好行業領域典型案例,深挖案件反映出權力運行、監督制約等方面存在的體制機制問題,切實制定好整改方案,推動防范和治理腐敗問題常態化、長效化。
(作者系河南省鶴壁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