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通過科技尤其是人工智能的發展讓生活更美好是每個人的樸素愿望。但科技應用帶來的影響往往會超越技術范疇本身,服務個體的同時也會對群體利益造成沖擊,這也是“蘿卜快跑”等無人駕駛技術的商業應用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原因所在。我們應正確認識科技發展與進步的規律,同時做好科技倫理治理,堅持其為“人”服務的本質,營造人機和諧的良好生態體系。
確保技術進步與社會發展和諧共生
王先進
近年來,我國著力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積極營造良好的科技創新氛圍和產業創新環境,促進了一大批前沿科學技術的研發和應用轉化,無人駕駛技術就是其中之一。
創新探索是交通運輸行業領跑的強勁動能。當前,交通運輸行業正在大力發展智慧交通、數字交通,包括無人駕駛汽車。無人駕駛具有顯著的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等技術特征,是建設現代化交通產業體系的重要抓手。
探索開展無人駕駛領域的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我國面臨的外部環境極其復雜和嚴峻。當前,許多國家都在布局無人駕駛技術的發展與應用。汽車產業規模大、先進技術集成度高、產業關聯度強,是美國、中國、日本、德國等制造大國的重要支柱產業。作為一項顛覆性技術,無人駕駛技術的發展與應用水平直接關系各國汽車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和全球產業分工格局。因此,不少傳統汽車大國發布無人駕駛路線圖和發展目標,在交通法規、監管政策等方面積極探索,推出一系列支持無人駕駛的產業政策,以重塑汽車產業競爭優勢、保持和強化全球競爭地位。例如,美國在聯邦和州政府層面發布了一系列法規,逐步對無人駕駛向更高等級發展進行松綁。英國《自動駕駛汽車法案》獲得批準,為無人駕駛產業在英國的發展建立了全套的法律框架。歐洲各國還建立完善了相關的安全標準和監管體系,以確保無人駕駛技術的安全可靠應用。不僅政府層面,許多國際知名企業也積極部署無人駕駛技術的研發和業務拓展,眾多科技巨頭如谷歌、特斯拉等公司率先發力,憑借先進的算法、強大的研發實力和豐富的數據資源,在無人駕駛技術研發和商業化方面處于領先地位,他們通過大量的路測數據不斷優化算法,推動無人駕駛技術向更高水平發展。同時,傳統汽車公司也紛紛加大對無人駕駛技術的研發投入,并依托深厚的汽車工業基礎與相關科技公司合作,共同開發無人駕駛解決方案,不斷提升無人駕駛技術的可靠性和穩定性。
無人駕駛技術發展與應用的國際競爭是一場技術、人才、資金和政策的綜合較量,誰能率先跑通并建立起相關產業鏈,誰就有了定義賽道、在未來全球經濟競爭中占據有利地位的能力。站在國際科技競爭的大背景下,對任何一方來說,這都是一場“輸不起的戰役”。
優化升級是無人駕駛產業發展的價值取向??茖W技術發展與應用的價值旨歸必然聚焦于為人民群眾創造并提供高品質的生活。當前,我國生產力迅猛發展,經濟社會結構經歷著深刻變革,已躍升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經濟基礎與綜合實力的增強,使得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不僅內容更為豐富,需求層次也顯著提升。因此,我們必須堅持增進人類福祉、尊重生命權利、堅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風險、保持公開透明的科技倫理治理原則,牢牢把握好科技發展與應用為“人”服務的本質。具體到無人駕駛技術來說,需密切關注無人駕駛對勞動者、勞動關系以及各類資本關系所帶來的沖擊與影響,確保技術進步與社會發展和諧共生。
無人駕駛技術的探索發展和成熟應用會經歷一個長期階段,整個科技研發與應用測試以至大規模產業化商業化推廣,會產生一種新模式、新業態,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催生新的職業需求,并為社會提供更多元的就業選擇,甚至促進就業結構升級。近期,“蘿卜快跑招聘自動駕駛安全員優先錄用老司機”的消息沖上頭條熱榜并在全網引起關注和熱議。從招聘信息來看,具備網約車、出租車、公交車等客運或貨運經營經驗的求職者享有優先錄用機會。同時,人社部新增設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員、智能網聯汽車裝調運維員等19個新職業,以無人駕駛為代表的未來產業發展,不僅創造新職業,也成為網約車司機等傳統就業者的“新選擇”。不僅僅是“蘿卜快跑”,多個招聘平臺信息顯示,無人駕駛安全員也成為多家企業的熱招崗位,主要職責包括數據跟蹤與采集、問題記錄與反饋、緊急情況處理等,這些崗位的設置對于推動無人駕駛技術的安全、高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與此同時,無人駕駛技術帶動的是產業鏈、產業群的發展,比如傳感器制造、算法研發、系統集成等,這將催生大量新的就業機會,帶動就業結構的升級。在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員、智能網聯汽車裝調運維員等19個新職業中,不乏勞動密集型職業,有望成為新勞動力的蓄水池。更進一步,在無人駕駛產業鏈的傳感器制造、算法研發、移動平臺運營等環節上,均將出現對應的產業升級,形成高質量的數字產業集群,帶動更多產業、就業機會。無人駕駛是全新業態,其應用場景還有諸多想象空間。從這個角度看,無人駕駛產業還將催生更多新的就業崗位。
無人駕駛發展勢頭良好,亟需法治建設保駕護航。2015年以來,我國陸續出臺多項政策,鼓勵和支持無人駕駛技術創新、道路測試、試點示范和產業發展。國內眾多科技企業、初創公司、傳統車企紛紛加入無人駕駛賽道,致力推進無人駕駛技術研發和商業化。一是技術研發成績顯著。我國確立了車路云一體化發展的技術路線,相關企業在該領域的布局不斷深化和拓展,技術研發多點開花,發明專利量和道路測試指標全球領先,部分領域的技術趨于成熟,部分無人駕駛產品達到量產條件。二是落地運營漸成規模。無人駕駛在城市出租車、公交車、干線物流、末端配送等道路交通運輸場景落地運營實踐不斷增多,無人駕駛出租車等已實現實景運營。三是積極參與國際競爭。不少企業積極開拓海外市場,在道路交通運輸及商業零售、礦區、環衛等場景的應用不斷取得突破,美國、歐洲、日本、中東等國家和地區均有我國無人駕駛產品落地運營。無人駕駛的快速發展給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新動能,近5年來,國內無人駕駛行業融資總額近2000億元,有力推動了我國汽車產業及相關產業的轉型升級。
但隨著試點測試和場景應用的不斷增多,無人駕駛技術的發展也帶來了大量的法治需求,如無人駕駛的市場準入、交通管理、運輸經營管理等,法律制度供給與需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一是市場準入缺少法律依據?,F行法律法規對機動車輛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無論對于道路無人駕駛車輛,還是對于特種無人駕駛車輛,目前皆無可適用的市場準入法律規定,無法進行合規的無人駕駛車輛生產和銷售,目前實施的試點準入缺少穩固的法律支撐。二是落地運營缺少法律支持。使用機動車輛從事運輸經營活動,或者使用特種車輛從事生產或服務活動,大多需要按照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或者審批等手續。但對于道路無人駕駛車輛和無人駕駛特種車輛,目前尚無可適用的法律規定,對于以試點示范的名義從事前述活動,合法性存在較大問題。三是運行安全缺少法律保障。現行法律法規針對道路運輸活動及特種車輛的生產或服務活動建立了完善的運行安全管理制度。無人駕駛車輛在安全性上固然高于傳統車輛,但仍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且存在一定程度的網絡攻擊、遠程劫持等可能性,現行制度難以應對,目前的示范試點應用仍按現行制度管理,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完善政策法規建設是無人駕駛產業良好發展的重要保障。面對無人駕駛缺少技術標準支撐、法律制度難以一步到位等現實難題,為盡快彌補法律制度供給短板,可通過進行試驗性立法的做法,啟動國家專門立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十二條規定,授權國務院先行制定管理暫行條例。綜合考慮國內無人駕駛發展的實際和趨勢、政策法規建設情況及制約因素,可先行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
一是確立國家推動無人駕駛發展的基本政策。從法律上明確無人駕駛在新興產業培育發展上的地位,確立車路云一體化發展的方案,設定加快推進無人駕駛車輛落地運營的主要目標,確定城市公共交通、無人駕駛出租汽車、干線物流、無人配送、旅游觀光、清潔環衛等優先發展領域,建立適合無人駕駛產業特點的推動技術創新、優化營商環境的措施框架體系,包括研發資助、金融支持、稅收減免、服務平臺建設、知識產權保護等。
二是推行適應無人駕駛的監管體制機制創新。根據無人駕駛監管重心前移的特點,建立以機動車輛產品質量主管部門為主導、其他部門為輔的多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根據技術標準難以同步跟進的實情,創新無人駕駛車輛監管模式,在符合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允許改裝、生產、銷售、轉讓和使用不符合現行機動車輛技術標準的無人駕駛車輛,允許使用其從事客貨運輸以及其他生產、服務活動。推動無人駕駛車輛交通執法平臺、無人駕駛客貨運監管平臺等建設。
三是建立面向無人駕駛落地運營的制度體系。以現行道路交通運輸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技術標準為基礎,圍繞無人駕駛運行安全問題,在法律上建立適用于各類無人駕駛車輛的測試監管制度,明確無人駕駛市場準入、車輛登記、運輸經營以及其他運營準入、運行區域準入等條件和程序。設定無人駕駛車輛制造商、運輸經營企業、安全員、乘客在保證無人駕駛車輛運行安全、遵守交通秩序,或在維護運輸市場秩序等方面的義務?;狙赜矛F行交通事故歸責制度,擴大無人駕駛車輛強制保險范圍。規定無人駕駛車輛制造商、無人駕駛業務經營平臺等在維護數據安全、網絡安全等方面應當擔負的責任和義務,從法制角度促進相關責任方在不斷推進制度、技術標準等建設的同時,加快建立適應無人駕駛產業發展的數字生態系統和新型安全防護體系,筑牢安全紅線,確保駕乘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信息網絡安全。
(作者系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兼總工程師)
無人駕駛要謹防勞動力擠出風險
何哲
近期,無人駕駛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一大焦點。應該說,“蘿卜快跑”等無人駕駛技術的商業應用以及引發的巨大社會影響和爭議,既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意料之中的是,以人工智能驅動的無人駕駛技術,經歷數十年科研人員的堅實努力,在2010年左右取得突飛猛進的進展,此后陸續在各國上路測試,我國也于2018年在若干重點城市開放了道路測試,可以說,其發展軌跡一直在人們的持續關注之中。無人駕駛技術以及其他相關人工智能技術所引發的社會風險,包括安全風險、隱私泄露風險以及大規模的勞動力擠出風險,也一直被研究人員所討論和預測。意料之外的是,無人駕駛技術的飛速發展使得大規模的商業化運營快速到來,使其引發的社會影響成為一種實實在在的現實。長期以來,絕大多數人對包括無人駕駛等一系列人工智能技術引發的社會風險雖有討論和預警,但潛意識中一直將其作為一種未來的科幻場景進行討論,心理上沒有做好人工智能技術如此迅速并大規模進入人們生活的準備。比如,長期以來人們認為達到人類水平的強人工智能至少要到2050年才能實現,而2023年ChatGPT的出現則意味著人工智能的進化和應用速度遠超人們的想象。
因此,從現在來看,對人工智能技術必須切實地進行關注和重視,既要從發展的角度來推進人工智能的研發和在各種復雜場景對人類繁重危險的工作進行輔助和替代,也要切實考慮其大規模社會應用引發的巨大社會風險和后果。就無人駕駛技術而言,當前最重要的風險主要是安全風險和大規模失業風險。從安全風險來看,無人駕駛技術盡管整體上就事故率來說,已經低于人類駕駛水平,但是其他安全問題也伴隨而來,例如民眾大規模的詳盡出行數據被第三方所保存,無人駕駛系統被攻擊和侵入的風險增大,傳統上以駕駛人為核心的交通安全秩序法律體系面臨著主體缺失引發的追責問題等。這些都說明無人駕駛技術的應用從來不是一個簡單的技術問題,需要從整體的社會安全角度來進行統籌考慮。
勞動力擠出和替代問題則更為緊迫和嚴峻。無人駕駛技術的大規模商用,將直接沖擊出租車和網約車的就業市場以及包括重載貨車在內的整個交通運輸行業的就業格局。根據各種數據估算,全國出租車和網約車司機總數在1000萬左右,大貨車司機約1700多萬。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初衷本是在人類所不擅長或者危險的領域對人類能力進行補充和完善,而并非在人類擅長的領域對人類進行大規模替代。如果所有的領域,只要技術能夠實現就進行充分的以機換人,那么很快各行各業都將面臨龐大的失業和就業替代問題。人類發展至今,一個基本的共識是,勞動不僅是一種獲取生活的渠道,而且是人類參與社會分工以實現自身價值的重要幸福來源。一旦大規模實現不加以統籌考慮的機器替代,就會造成大面積的社會失業危機和混亂風險。
所以,人工智能技術的大規模應用,必須要以非常審慎的新的生產關系調整、風險評估和社會價值分配機制的完善為前提。就無人駕駛技術而言,要考慮數以千萬計的司機的就業問題。在技術的推進過程中,公共機構要做好社會風險評估,解決好原有就業群體的參與問題,比如讓司機群體可以以股權或贖買方式參與到無人駕駛汽車的分配模式中,或以安全員聘用方式妥善解決生計問題。總而言之,商業公司推動新技術的同時,不能造成大規模的失業現象并將失業人群拋向社會,政府和整個社會機制要平衡和兼顧新技術與“舊”群體之間的利益沖突。這既是現代文明的應有之義,更是社會主義的必然選擇。無人駕駛技術如此,其他各行各業面對人工智能大規模勞動力替代問題時也應如此。換句話說,要實現人機和諧,而并非以機去人。
無人駕駛技術的發展脈絡
呂宜生
近日,“蘿卜快跑”引發人們對無人駕駛汽車的熱議。大家不禁感嘆,“蘿卜快跑”,將跑向何方?當今的無人駕駛技術智能幾何?無人駕駛汽車將帶我們走進什么樣的未來?
無人駕駛汽車,簡單說就是通過車輛搭載的先進傳感器、算法和計算設備等,實現車輛在很少或完全沒有人工干預下的自主駕駛。1925年,美國陸軍電子工程師展示的無線電控制汽車,標志著無人駕駛的概念形成;1960年,斯坦福大學研發的首個全自主輪式機器人Shakey,成為后來無人駕駛汽車研究探索的基礎;1987年,國防科技大學研制出我國第一輛無人駕駛原型車,開啟了我國在無人駕駛領域的征程;1995年,戴姆勒奔馳發布了第一個大范圍聯合開發的無人駕駛項目即尤里卡·普羅米修斯計劃,眾多知名大學、研究院均參與其中,全球范圍內的競爭序幕由此拉開。
按照成熟程度,自動駕駛技術可分為多個級別,從L0級至L5級,其中L0級代表無自動化,L4級和L5級代表高度無人駕駛和完全無人駕駛。當前,無人駕駛技術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L1、L2級無人駕駛功能已相對成熟,L3、L4級尚在發展中。在技術研發路線方面,呈現出模塊化模式和端到端模式雙線并舉的局面;在傳感器技術方面,多傳感器融合方法和純視覺方法競相爭渡;在地圖構建方面,正從高精地圖走向輕量化地圖,“重感知輕地圖”正逐漸被接納;大模型技術通過其強大的數據處理和學習能力,優化了環境感知、決策規劃和行為預測的準確性,顯著提升了無人駕駛系統的智能化水平和安全性能。
當前,無人駕駛汽車正從試驗場走向實際道路,實現有限條件下的商業化應用。其中,L1級和L2級的輔助駕駛功能已廣泛應用,而L3級以上的無人駕駛技術盡管在特定場景和有限區域中進行了測試與初步商業化嘗試,但整體上仍處于技術研發和市場驗證期,目前主要有四種類型的無人駕駛車輛。第一種是無人駕駛乘用車。截至2023年底,北京、上海、廣州等51個城市已出臺相關政策,北京、武漢、重慶等11個城市已經開放無人駕駛載人測試運營服務。第二種是無人駕駛出租車。部分城市已經開展了測試和示范運營,雖然相對于普通出租車,其業務規模有限,但因低廉的價格、無接觸服務等原因受到青睞。第三種是無人駕駛礦山自卸車,基本實現L4級別,在露天礦區的應用(土方剝離和物料運輸)成績斐然,尤其是在提高作業效率、降低安全風險和運營成本方面展現出顯著優勢。第四種是無人駕駛高速貨運車。我國干線物流的高級別無人駕駛正在持續測試并逐步試運行,在提高物流效率、降低運輸成本及提升安全性方面展現出極大潛力。
未來,無人駕駛技術將走向更高級別的自動化、智能化和網聯化。隨著算力、數據及大模型技術的發展,無人駕駛汽車將在駕駛和人機交互方面取得突破。同時,通信技術的發展將促進智能車輛與智能交通系統的結合,形成車路協同的智慧城市出行模式,提高安全性和效率。此外,無人駕駛汽車或將重塑交通格局,將通過提高道路使用效率、降低交通事故率、減少交通擁堵和碳排放,使我們進入一個更安全、高效、環保的交通新階段。而且,無人駕駛汽車的普及終將改變人們的出行習慣,提供個性化的出行服務,促進共享經濟的發展,最終實現一個智能化、自動化的交通生態系統,為人類社會帶來深遠的影響。
但是,無人駕駛技術的發展也面臨著一系列挑戰。一是技術成熟度不夠,主要體現在汽車對于復雜環境的識別能力上,如激光雷達在雨霧天氣中的穿透能力有限,攝像頭在夜間或惡劣天氣中的識別能力會下降。二是無人駕駛功能的實現需要昂貴的傳感器、高性能計算平臺及專用芯片等,這直接導致成本過高,從而會限制其普及和應用。三是在車路協同和車與外界的信息交換等方面基礎設施不足,限制了汽車的感知能力和決策效率。四是數據豐富度欠缺會影響各類智能駕駛大模型及相關算法的學習和迭代的速度。同時,我們還需要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無人駕駛的安全設計、開發、測試和應用等方面的規定。
(作者系中國科學院自動化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