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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摘 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鮮明特色之一。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是對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現代化的全面超越。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路徑,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不斷推動環境治理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努力創造中國生態環境治理“新奇跡”。

關鍵詞:生態文明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 生態環境治理“新奇跡”

【中圖分類號】X321 【文獻標識碼】A

思想決定方向,方向決定道路,道路決定命運。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刻回答了為什么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什么樣的生態文明、怎樣建設生態文明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理論創新成果和實踐創新成果的集大成,是一個系統完整、邏輯嚴密、內涵豐富、博大精深的科學體系,標志著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的規律性認識達到新的高度。可以說,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就是中國在生態文明新時代開創的以美麗中國為目標的“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文明發展“新道路”。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貫穿于中國式現代化新道路形成、拓展及未來發展的全過程。20世紀50年代,我國第一次明確提出實現“四個現代化”,并著手關注資源節約利用、勞動安全防護、傳染病防控與公共衛生、植樹造林等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議題。1973年,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在北京召開,揭開了中國環境保護事業的序幕,會議確定了環境保護的32字工作方針,強調“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改革開放后,黨的十三大提出“三步走”戰略目標,這一時期不僅將環境保護列為基本國策,還以立法為核心開展環境管理制度建設,20世紀90年代實施可持續發展國家戰略[1];進入21世紀以后,我國踐行科學發展觀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兩型”社會[2];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將綠色發展、綠色生活等新的理念轉化為一系列政策實踐,黨的十九大將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作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大攻堅戰之一,并確立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基本建成美麗中國,新中國成立100周年時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系列目標。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進一步對聚焦建設美麗中國、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作出具體部署。

中國式現代化是一個涵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等價值維度的、全方位的戰略目標體系,是一個經濟高質量發展、人民高品質生活、生態高水平保護相統一的總體性、系統性、全面性現代化,是人類文明的新形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現代化是人口規模巨大的現代化,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是走和平發展道路的現代化。”其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是基于對“生態興則文明興、生態衰則文明衰”的歷史規律的深刻認識、對西方國家現代化進程中“先污染后治理”的歷史教訓的深刻總結,將馬克思主義人與自然觀同中國生態文明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具體實踐相結合并進行理論實踐創新而發展形成的,是中國式現代化新道路的鮮明特色和靚麗底色。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就是“堅定不移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路徑,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既要創造更多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又要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堅定不移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之路,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實現生態共建、生態共享、生態共治的美好圖景。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現代化[3]。現代化本質上是人的現代化。人民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建設者、擁護者,同時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動力來源和綠色發展成果的享用者。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的根本動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始終將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一方面,黨和政府堅持人民性立場,努力為人民提供更多、更優質的生態產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環境的需要和“生態安全底線”要求;另一方面,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依靠人民群眾的積極主動參與,貢獻智慧和力量,要將綠色發展內化為全社會的共識,強化公眾對生態環境公共物品屬性的認知和責任意識,培育公眾的現代化公共精神,并通過不斷提高的生態環境需要形成引導、倒逼傳統生產方式轉型,推動傳統產業的綠色化、生態化升級,促進生態產品的生產、供給和價值實現,以及持續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不竭動力。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是堅持社會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相統一的現代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不是矛盾對立的關系,而是辯證統一的關系”“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發展經濟不能對資源和生態環境“竭澤而漁”,生態環境保護也不是舍棄經濟發展而“緣木求魚”。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要求正確處理社會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強調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是堅持“生命共同體”“命運共同體”理念的現代化。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不僅要遵循“地球生命共同體”“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體”的理念,在發展過程中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還要遵循“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秉持兼容并蓄的原則,與世界各國共謀合作發展[4]。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生態文明建設關乎人類未來,建設綠色家園是人類的共同夢想,保護生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需要世界各國同舟共濟、共同努力,任何一國都無法置身事外、獨善其身。”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發展模式,為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現代化貢獻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是對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現代化的全面超越

現代化進程最早發軔于西方國家,其發展模式主張以工業化促進現代化,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粗放型經濟發展道路。比如,西方發達國家在其現代化進程中,大量消耗資源能源,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發生臭名昭著的八大公害事件,引發世界對“寂靜的春天”的憂慮。

上世紀80年代以來,發達國家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改善:一方面,西方發達國家經歷環境污染和民眾抗爭之后更加注重生態環境保護,并進行了很大的投入;另一方面,西方國家利用其在國際關系中已經形成的對全球貿易機制的掌控與在全球經濟格局中所處的產業鏈和價值鏈的高端位置,將高污染高消耗的產業、生產生活中的廢物甚至有毒有害的危險廢物轉移到了環境標準相對寬松、環境治理能力相對低下的發展中國家。可以說,西方發達國家攫取了全球的資源和財富,為其實現現代化奠定物質基礎。當今世界全球生態環境問題,發生或體現在發展中國家,其根源卻是在發達國家。

資本逐利的天性、人們的貪欲在所謂“崇尚自由”的西方國家不僅難以得到有效約束,反而被群體性、普遍性地放任。西方現代化以資本邏輯為主導,在創造巨大物質財富的同時,也導致市場盲目擴張、資本野蠻生長,不僅直接造成了經濟危機和社會混亂,還加速了對自然資源的攫取并進一步導致人與自然關系失調、環境突發事件頻發,最終造成并持續加劇環境污染、氣候變化、生態破壞等生態危機以及全球環境治理困境。可以說,資本邏輯下的生態危機不可避免,人與自然的矛盾在資本主義國家是不可調和的[5]。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是對西方國家現代化進程中關于人與自然關系認知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環境治理理論與制度的全面超越。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的“共同體”理念,強調世界既具有多樣性又具有統一性的世界觀,超越了西方人類中心主義“一元論”的世界觀;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之路,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超越了西方國家現代化過程中“先污染后治理”的傳統發展道路和“利用其在國際貿易、國際關系中的優勢地位和規則制定權,轉移高消耗高排放產業甚至直接轉嫁污染,以犧牲發展中國家甚至是全球生態環境,換取西方國家生態環境質量的改善”的環境治理理論;生態環境資源的公共物品屬性與我國社會主義公有制尤其是土地公有制高度契合,在此基礎上構建“有為政府+有效市場+有序社會”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超越了西方基于“私有化”“市場機制”“自由主義”的環境治理制度;傳承與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生態智慧,并將其與馬克思主義人與自然觀的相結合,與中國生態文明建設實際相結合,是對西方生態文化的超越。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其核心命題之一就是運用制度手段,規制、引導、利用好資本邏輯,實現人與自然真正和解,并為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現代化貢獻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創造生態環境治理“新奇跡”

新中國成立以來取得的偉大成就可以概括為“兩大奇跡”,即“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一方面,“社會-經濟-環境”是一個復合系統;另一方面,從新中國成立的改天換地,到改革開放的翻天覆地,再到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我國在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治理問題上也歷經了“先生產(經濟)后生活(社會)再生態”的發展歷程。我國已經創造的“兩大奇跡”分別涉及社會經濟領域,未來應著眼環生態境領域,創造生態環境治理的“新奇跡”。

中國生態環境治理的“新奇跡”是由一系列奇跡構成,包括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奇跡,超越西方國家“先污染后治理”以及環境庫茲涅滋曲線的奇跡,生態環境質量根本性、全面性改善與人居環境持續改善的奇跡,通過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促進生態優勢轉變成發展優勢的奇跡,推進重要生態功能區與其他地區實現共同富裕、同步實現現代化的奇跡,而且充分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環境的需要又依靠人民群眾的智慧與行動創造包括優美環境在內的美好生活的奇跡,等等。

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創造生態環境治理“新奇跡”,首先要“堅持不懈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既要促進生產端尤其是工業綠色低碳化轉型與高質量發展,又要促進消費端即人民生活方式向綠色低碳的轉型,尤其是以大力發展太陽能、風電、氫能清潔能源促進能源結構轉型;其次要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方針,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在鞏固上一階段治理成果的同時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寬廣度,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推動污染防治在重點區域、重要領域、關鍵指標上實現新突破;再次要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既要增加優質生態產品供給、滿足人民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又要優化生態空間格局,提高維護生態安全、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最后要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深化生態環境治理方面的國際合作,積極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或地區新能源開發利用、節能環保等項目建設,為應對氣候變化、海洋污染治理等問題提供了中國智慧與中國方案。

事實上,中國生態環境治理的“新奇跡”正在形成,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階段性目標任務全面圓滿超額的完成,全國生態環境質量的普遍性改善的“奇跡”初步呈現。與2013年相比,2023年全國重點城市PM2.5的濃度下降了54%,重污染天數下降了83%,我國已經成為全球空氣質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國家。全國地表水I-III類斷面比例達到了84.9%,已接近發達國家水平。土壤污染風險也得到有效管控。自然保護地面積占全國陸域國土面積達到18%,300多種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野外種群得到恢復。綠色低碳發展也取得了顯著成效。2013年至2023年,我國以年均3.2%的能源消費增速支撐了年均6%的經濟增長,能耗強度累計下降26.1%,煤炭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由十年前的67.4%下降到去年的55.3%,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新能源汽車產銷量都穩居世界第一。更重要的是,全黨全國推動綠色發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顯著增強,綠色越來越成為我國高質量發展的底色。

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形成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的制度合力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聚焦建設美麗中國,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這兩個過程是交織在一起,互相促進、共同實現。應在黨的領導下,理順政府、企業和公眾關系,合理準確定位三者的角色、職責和功能,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政府機制、社會機制的作用,落實各類主體責任,加強彼此之間的協同與合作,形成多元主體共建共治共享的環境治理格局,構建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相比于西方國家,我國治理制度手段更為豐富,涵蓋“法律+規劃+政策”三種類型[6]。其中,法治手段作為約束行為主體的底線,具有強制性,是國家治理的基石。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以法律的穩定性持續彰顯現代環境法治理念、價值、意志、決心,無論大小、所有制形式和任何行業,樹立企業確切、穩定的環境守法預期,實現環境法治的目標。規劃是從理念到行動、從理論到實際的橋梁。以各類規劃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是黨治國理政的重要方式,不同行政層級規劃的縱向傳遞和層層落實是國家決策高效執行的有力保障。可以說,中國獨有的長期規劃傳統和戰略規劃的定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模式的重要體現,也是解釋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治理奇跡的關鍵“密碼”[7][8]。政策具有更高的靈活性,不同層級的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執行上的靈活性,可以更積極更即時的響應地方發展和治理的需求,推動政府、市場和社會的有效協同,并即時修正各種治理的偏差。可以說,強制性的法治底線、周期性的規劃統籌、靈活性的精準政策相互結合、互為補充,是中國國家治理的制度優勢所在[9]。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態文明建設,大力推動生態文明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的變化。改革了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管理體制,建立和實施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生態文明目標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河湖長制、生態保護紅線、排污許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一系列制度,制修訂了30余部相關的法律法規。[10]而通過“剛性的法治+統籌性規劃+靈活的政策”的協同形成制度合力,推動“制度優勢轉換為治理效能”,成為創造生態環境治理“新奇跡”的基礎保障。

未來,“十四五”規劃目標、2030年碳達峰、2035年美麗中國基本建成的目標將依次如期實現,而且本世紀中葉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以及2060年碳中和目標也即將照進現實。這將進一步向世人展現中國生態環境治理的“新奇跡”。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環境治理現代化進程中,制度優勢不斷轉化為治理效能,不僅將成就中國生態環境治理的“奇跡”,而且將進一步堅定了中國生態環境治理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11]。

本文作者為復旦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教授、城市環境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生態環境治理政策模擬與評估重點實驗室主任;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治理與全球治理”重大研究專項(項目編號 :18VZL013)、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特別委托課題“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研究”(2021ZQH013)的階段性成果;復旦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陳紅敏副教授、博士生王文琪對本文亦有貢獻】

注釋略

責編:馮一帆/美編:石 玉

責任編輯:張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