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偵辦過程中,民警走訪企業工人。
辦案民警和實驗室工作人員共同核對涉案煤炭化驗結果。
以上圖片均為常熟市公安局提供
晨曦中的碼頭,水波平靜,霧氣氤氳,一排排吊機矗立在沿岸,滿載著煤炭的貨輪緩緩靠近。
煤炭抵達港區,通過一條5公里長的封閉式傳輸管道,被運至位于江蘇省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企業廠房。
2024年7月,當地某大型金屬深加工集團法務部門負責人報警稱,企業懷疑內部存在較為嚴重的商業賄賂問題,并對日常生產經營產生了較大影響。
接到報警電話,常熟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立即啟動警情巡查,并由案管組第一時間介入,全程參與案件辦理。
“以案管工作作為推動執法質效全方位提升的關鍵抓手,今年初,我們將‘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工作機制’列為規范化執法、便民利企的重要指引,不斷規范涉企案件執法行為,服務企業高質量健康發展,助力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公安部經偵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案件前置審核——
確保有案必立、依法立案
“把最前端的警情管理起來。”為確保案件處置規范,經偵案管組從源頭開始介入警情巡查,圍繞性質認定、證據收集等方面開展審核把關,對執法辦案活動進行全要素統籌、全方位監督。
“經濟犯罪案件警情相比普通刑事案件更加復雜,對案件的定性需要格外謹慎,必須對相關證據深入分析研判后,才能確定是否符合立案標準,既避免民警插手經濟糾紛,又要確保有案必立、依法立案。”常熟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徐斌提到經濟類犯罪案件報案的接處警特殊性,他深有體會。
該企業在報警電話中提到,高爐的日產量從穩定的1.1萬噸逐漸減少,變得起伏不定,有時甚至只有五六千噸,同時還發現質檢部一名質檢員冷某生活奢靡,有人反映其疑似收受供應商的好處費,他是否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
徐斌立即召集案管組召開會議,對現有證據和調查情況進行分析研判。
原來,當事人冷某負責公司重要原料——煤炭和焦炭的取樣和研磨制樣工作。這些原料由承運商、供貨商承運,并約定承運費用和貨物結算標準與原料水分含量相關,一旦水分含量超標就要扣除部分結算款項。
由此,民警判斷冷某經手檢測的煤炭和焦炭可能有質量問題。但原料的整個運輸、取樣過程幾乎全通過機械操作,不僅如此,企業對每批煤炭、焦炭的取樣、化驗都會先后進行兩次。看似嚴格的環節之中,是怎么做手腳的呢?
為了找到破局點,厘清事實真相,徐斌多次召集案管組人員進行“頭腦風暴”。
再次翻看警情,案管組一名民警突然發現,企業提供的同批次煤炭的兩次檢測結果并不一致,實驗室檢測合格的煤炭,在進入高爐前檢測卻顯示不合格。
同一批煤炭,同一個實驗室,但檢測結果卻不統一?警方懷疑,冷某可能在這個過程中動了手腳。
為了驗證這一猜想,需要再次進行取證。根據案管組的分析方向,企業聘請專業質檢人員趕到碼頭,在滾動的運輸履帶上采集了一份煤炭樣本,又馬不停蹄地趕到高爐區,提取了第二份即將投入高爐的同批次煤炭樣本。
兩份樣品被送至實驗室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兩份樣品的含水量數值均為11%,都顯示不合格。而冷某經手的煤炭檢測數據卻顯示為合格。冷某涉嫌犯罪的事實逐步顯露。
隨著案件情況逐漸明晰,相關證據掌握充分,經偵大隊決定對該案依法立案,并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辦理。
全流程監督管理——
避免執法瑕疵、堵塞風險漏洞
“如此復雜的檢測環節,如果煤炭出了問題,絕不可能只有冷某一人參與,這背后或許隱藏著一個不為人知的作案團伙。”隨著案件偵辦的深入,案管組提醒主辦民警。
立案后,案管組馬上開啟全流程監督管理模式,由綜合調度崗民警全程跟進,緊盯辦案關鍵環節,圍繞法律適用、證據規格、辦案期限等方面嚴格把關,避免執法瑕疵、堵塞風險漏洞。
超出實際收入的消費習慣、大量財物來歷不明……經過進一步偵查,民警果然發現了與冷某同組的質檢員李某某、組長顧某同樣有作案嫌疑。
面對民警的詢問,三人卻矢口否認了煤炭數據串通造假一事。案件偵辦一時陷入僵局。
徐斌匯集各方面線索,組織偵辦民警再次就案件難點進行集體會商。這時,案管組涉案財物崗民警提出,前期調查中從嫌疑人家中查獲過一包來路不明的現金。這一細節成為破案的關鍵。
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一名承運商業務員林某對顧某等人進行了行賄。隨著林某被抓捕歸案,涉案人員冷某、李某某和顧某也如實交代了自己收受賄賂的事實。
原來,為確保每次檢驗結果符合標準,承運商、供貨商的業務員會找到負責檢測的冷某等人,以焦炭每次5000元、煤炭每船2000元的方式向冷某等人支付現金好處費,3人再按比例分配。所以,冷某等人為確保每次檢驗合格,就會挑選其中水分少的原料取樣,或直接更換樣品進行化驗。
在案管組的跟進配合下,主辦民警根據冷某等人的交代,進一步深入拓線研判,抽絲剝繭、順藤摸瓜,發現質檢組涉案人員達18人。短短兩個月時間內,一起涉及20余人、涉案金額高達3000余萬元的非國家工作人員行受賄案件成功告破。
嫌疑人到案后,經偵大隊依法對涉案資金、財物進行查封、扣押、凍結等,案管組全程審核把關,推動退贓賠贓。
案件偵破結束不到兩個月時間,當地公安機關就成功幫助企業追回全額損失。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案管組依托涉案財物管理平臺,確保扣押涉案資金依法依規,有效保障了涉案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常熟市公安局副局長張達介紹。
張達表示,提醒案件關鍵節點、下發偵辦意見、規范涉案財物處置,案管組的全程介入,有效避免案件辦理超期、執法不規范等法治風險,既是對公安辦案的重要監督,更是對涉案企業權利的全周期保護。
案后送法上門——
幫助企業筑牢內防外控雙保險
“當時對煤炭質量、設備參數和生產流程進行全面檢測,均未發現異常,我們也無計可施,只以為是技術方面出了問題,原來是對外采購的煤炭有‘貓膩’。”直到案件偵破,該企業高爐負責人才醒悟過來。
如何提高企業關鍵崗位管理者和內部員工的法治意識和防范風險意識,是讓很多企業負責人頭疼的難題。
企業需求在哪里,法治保障就到哪里。“偵破案件,為企業挽回巨額經濟損失僅僅是我們工作的一部分,而助力企業堵住漏洞,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提升外部風險防控能力才是我們更重要的目標。”徐斌說。
案件偵破后,案管組第一時間進行案卷整理,詳細梳理案件發案過程,發現該公司在內部管理機制上存在監管措施落實不到位等風險。
“你們的檢測崗位容易出現問題,建議在取樣、制樣、化驗等關鍵環節進行同步錄音錄像,并實行輪崗制,公司內審部門也要不定期進行抽樣復檢……”辦案民警以風險提示書的形式對企業內部管理機制提出了具體建議。
案件辦結,并不代表案管組工作的結束。通過對案卷智能化管理和定期梳理,案管組從中發現企業管理漏洞及行業性風險,以風險提示書等形式,發送預警提示,并上門指導企業強化源頭治理,提升自身防范能力,降低經營過程中的風險隱患。
案件辦結不到一個月,徐斌便來到上述涉案企業進行案后回訪,送法上門。
當天,一場有500余名生產、質檢、倉庫、采購等各部門的管理人員及重要崗位員工參加的法治大講堂在公司舉行。
徐斌以及案管組民警通過深入淺出的案例分析,為企業帶來了一場有針對性的普法講座,幫助企業筑牢內防外控雙保險。
案前審核、案中護航、案后保障。近年來,全國公安經偵部門圍繞“警、案、人、物、卷”執法辦案五大關鍵環節,創新優化案管組實戰應用,深入推動經偵執法權力運行和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改革,執法規范化建設不斷提升,努力保障企業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營造安全有序、公平誠信、和諧穩定的經濟發展環境。